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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营销策划案例 房产营销策划案例范文

2023-06-30 16:44:19促销策划1

肥料营销策划方案案例?

小弟不才,提些个人看法,供参考,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祝你成功! 首先你自己不能着急,就是着急也不能表现出来,就是表现出来也不能情绪化!一旦情绪化好事也会变坏事!如果你要着急也要急人所急.就是你说的帮助其下游客户门市部处理销售和售后服务而着急!只有真心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帮助他们得到切身利益,你才是真正的大赢家! 其次是关注自己的竞争对手,对手采用什么样的心态和销售方式.这一点很重要,只有知己知彼才百战百胜.所以要对对手进行全面分析如产品质量,价格,公司实力,营销模式等等.然后对比取长补短! 最后就是策略.由于你产品的特殊性,在淡季和旺季有明显的界限.所以也有充分的时间考虑这个问题.淡季时主要精力放在哪里?旺季时如何及时跟进?这里可能涉及到几个关键性的问题如:定位,策略,赢利模式,销售方法,人员分配等等.但综合起来也不外乎:天时,地理,人和三点!天时既是顺势,要顺应市场的需求,满足市场的不足.站在最终端的消费者立场来想问题:如他们很希望:用钱买的到是化肥,但买不到的是人情味.但很多销售端只做到了前者,后者要么忽略,要么从没想过.可你要知道,欠钱可以还清,欠个人情怕是一辈子到还不清的.再者就是地理,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也决定了销售的方式和策略,要因地而议!最后是人和,人和既是和为贵,贵则达,达则成,主要是说的人际关系,人际关系的主要关系到自己本人是否诚信?品德如何?公司信誉是否可靠?服务是否令人满意?等等.这都关系到一个人或者是一个企业生死存亡问题,也是前两者的最核心因素!所以一定要重视!

如何写营销策划案例?

营销策划方案这样写:

第一部分营销目标,希望通过营销活动解决什么问题,获得什么成果。

第二部分营销背景分析大环境,消费者,竞争对手以及自身分析,为何提出这个目标,背景是什么,优势是什么障碍困难是什么。

第三部分营销策略。怎样实现营销目标。

第四部分营销主题以及传播策略。

第五部分,具体创意以及示例,传播时间表。

第六部分,KPI以及效果预估。

第七部分,预算。

房产营销策划是什么职业?

策划主要就是策划活动,搞氛围,吸引客户来。

房产销售技巧经典案例?

好的销售会讲,这就是“您”将来的客厅,这是“您”的卧室,这就是“您”的阳台,您可以站在阳台这里,感受一下南北对流的自然风。您平时爱看书吗?

一般的用户都会说“爱看”,其实爱看手机比较多。

您可以坐在这个卧室的飘窗上,想象一下手捧一本爱看的书,美滋滋啊。

用户自己会想,恩,是的,坐在这里刷抖音也不错,信号好,飘窗下面还有电源插头……

上面的过程就是制造“共情”,调动用户有意识的情感,进入角色的过程。

最后销售会问女主,喜欢吗?

如果女主的答案是“喜欢”,基本这个单就大概率就成了。

可能女主会说,还是有点超出预算。

有经验的销售,不会和用户争辩,说不贵。

而是会承认,我们这个楼盘或者是单位,的确是比其他周边的都贵,有经验的销售知道,在明显的事实上,不要和用户争辩。

销售可能会说,确实是贵,但是我们是这个片区卖的最好的。

您可以回去和爱人再商量一下。

如果真的能确定下来,我可以尽量帮您申请一下折扣。

但是一般现场不会告诉用户能申请多少。

然后客户就回家了,回家之后,两夫妻不断想象自己住进去之后的生活场景,甚至连将来如何改造的更加实用,装修的风格都已经想好了。

俨然这个房子已经是他们的“家”了。

虽然觉得价格有点超过了预算,但是两个人真的喜欢,尽管相对的理性的老公觉得这个房子的性价比不是最高的,但是老婆“喜欢”,喜欢就不贵,自己拼命挣钱是为什么啊,不就是为了让老婆高兴开心幸福吗?

现在房子还没住上呢,老婆已经这么幸福了,虽然资金是差了点,但是和朋友亲戚借点,还是可以的。

然后经过几天的考虑,他们又找到了那个销售,再谈谈折扣然后下诚意金,销售会告诉二位,这个房子已经好几个客户看中了,都准备打诚意金过来了。

眼看着自己的房子就要被别人抢走了,有了拥有感之后,自然是不能忍受失去的,因为失去之后的痛苦是长期的,甚至是一辈子的。

那还谈什么折扣啊,立马刷卡下诚意金,然后高高兴兴的凯旋而归,好像得胜的将军一样,虽然那些对手并不存在。

上面成功销售的案例,就是调动用户有意识的感性大脑的效果展示。

房产过户后买方反悔案例?

过户后买房反悔的案例还没听说过,已经过户了,反悔也没用了,除非再和卖方签订购房合同再卖回去,但价格就不一样了。

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案例?

案例:1983年6月,河南省焦作市纺织工业局(下称纺织局)购买房屋三间,在取得房产证后,交由其下设的纺织工业局供销公司(下称供销公司)使用。

不久,供销公司将房款交给纺织局。

1984年10月,纺织局将房屋移交给其开办的实业公司使用。

供销公司与实业公司在纺织局主持下签订了移交协议。

兄妹共有房产分割案例?

按照继承法规定男女都有继承权,房产按照法律平均分配,但有的父母比较偏心,他喜欢谁就把房产给谁,而且还立遗嘱做公证,那兄妹随便那一个就没有办法。以遗嘱公证为准。

房产合同无效纠纷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民提字第216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林嘉锋。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陈国良。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甘肃省中国青年旅行社。

  法定代表人:王天乐,该社总经理。

  

  甘肃青旅一审起诉称,甘肃青旅系团省委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2008年11月28日,其与林嘉锋、陈国良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转让案涉房产。但由于该转让未征得上级主管单位团省委的同意,未经集体讨论决定,也未对转让标的物进评估,未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交易,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该合同应系无效合同。故请求:1、依法确认《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2、依法判令林嘉锋、陈国良返还案涉房产,并支付占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3、本案诉讼费用由林嘉锋、陈国良承担。

 

  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甘肃青旅是否享有提起本案诉讼的权利;二、《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效力。

  关于甘肃青旅是否享有提起本案诉讼的权利。本院认为,一审法院于2012年6月7日作出的(2012)兰法执字第143号民事裁定,系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在该裁定未依法被撤销前,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强制执行力上,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故仲裁调解书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亦应适用上述规定,赋予当事人根据协议重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原审判决认定甘肃青旅享有提起本案诉讼的权利,并无不当。

  关于《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以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关于国有资产转让应当进行评估、批准等程序的规定,系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及相关人员行为的规范,是法律对国有资产管理者课以的义务,要求管理者审慎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上述规定均属规范内部程序的管理性规定,而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不应影响国有企业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效力。本案中,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二审法院出具的《省政府国资委关于甘肃青旅大厦产权问题的复函》,案涉资产由团省委作为主管部门承担保值增值责任。根据本院再审查明的事实,团省委曾向林嘉锋、陈国良发函同意该项资产处置。对于案涉资产转让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本院认为,国有资产转让是国有企业经营权的体现。作为资产的管理者,有责任对资产保值增值,但亦应承担市场经营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参与市场交易与其他市场主体地位平等,其资产利益不能等同于社会公共利益。此外,甘肃青旅亦未提供证据证明房地产转让双方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情形。相反,从本院再审查明的事实看,首先,《房地产买卖合同》第九条明确约定,案涉房产产权无任何限定条件,亦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售的其他情形。其次,甘肃青旅在仲裁中即提出确认《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的反请求,但在仲裁达成调解协议时,并未提出案涉房产转让未经评估、批准等问题。第三,50号调解书作出后,甘肃青旅和团省委又先后向林嘉锋、陈国良发函,要求提高价款,亦未主张案涉房产不能转让。

  甘肃青旅提出,案涉房产共九层,其中第九层为加盖,属于违法建筑,买卖违章建筑的合同应为无效。本院认为,首先,案涉房产其他部分系合法建筑,加盖部分违法不应导致全部合同无效。其次,买卖违法建筑物的合同并非绝对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本案中,双方在《房地产买卖合同》及其后的50号调解书中,均明确加盖部分已经过行政处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并未要求限期拆除,该加盖部分应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保留使用建筑物,亦不应因此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综上,本院认为,案涉《房地产买卖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应为合法有效。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林嘉锋和陈国良占用案涉房产不属于无

夫妻离婚婚前按揭房产分割案例?

律师在代理离婚案件中经常遇到涉及婚前通过按揭购买的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对此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婚前个人财产的认识不同。第一种观点认为,产权证若登记在一方名下,则该房产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结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能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对于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第二种观点认为,如果结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均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一方婚前支付的首期付款,由另一方返还一半;尚欠的贷款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返还。第三种观点认为,应当根据出资原则确认,房屋应当属于部分单独所有(婚前一方个人财产支付部分),部分共同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支付部分),具体比例按个人出资与夫妻共同出资的比例确定。不同的法院认识导致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结果差异很大,在律师代理案件中也出现不同观点,无法给当事人一致的答复,当事人也对此很有意见。笔者认为这三种观点均不能涵盖所有的情形,应对出现有各种情形逐一分析,才能正确认识婚前按揭购房的性质及分割方法。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1条规定,离婚时尚未取得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当事人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时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当事人如果有争议,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对于离婚时未取得房屋产权的,对于房产法院是不予分割的。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取得产权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还贷。如果购房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3、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取得产权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仍属于个人财产。虽然对于此种情形下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争议很大,但笔者认为,确定同财产不仅要看它产生的时间,还要考察其与原权利的关系。婚前个人权利与其它权利一样,都是经济利益在法律上的表现,该利益已在婚前产生,其在婚后改变为有形财产或另一种权利,只是表现形式不同,其本质并未改变,因而仍然是个人财产。我国澳门地区民法典对此提供了的益的启示,按其规定,因结婚前之个人权利而取得之财产即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也不属于共同财产(第1584条)。其第1585条具体列举出以下几种情形:(1)因对在上述日期(结婚日)前已存在但在该日期后分割之末清算财产拥有权利而取得之财产;(2)取得时效所根据之占有在上述日期前已开始者,透过此时效之完成而取得之财产:(3)在上述日期前以保留所有权之买卖形式买入之财产;(4)优先权所根据之状况在上述日期前已存在者,透过行使此权利而取得之财产。因此,此得情形下,房屋应属于个人财产,其分割方式见2.4、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5、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6、对于婚前一方出资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产的处理对此问题,在我国房屋作为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公示制度,即产权人以有权登记的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的登记为准。在没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或登记时存在胁迫、欺诈的情况下,房屋应推定为二人共同所有。按揭贷款属于二人共同债务。司法实践中一般都会按照产权证上记载的份额支持其提出的财产分割请求。按揭贷款是指以按揭方式进行的一种贷款业务。如:住房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所谓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贷保证人在按揭人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

家庭兄妹房产纠纷案例?

你好,案例1:王某与李某的继承纠纷

王某和李某是一对兄妹,他们的父亲去世后,留下了一套位于城市中心的房产。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应该由王某和李某继承,但是由于两人之间一些不和,导致继承遇到了困难。最后,王某提出将房产卖掉,然后将卖得的钱平分给两人。但李某拒绝了这个提议,认为自己应该得到房产的一半,而不是卖掉后的一半。

经过多次协商无果后,双方决定将纠纷提交法院处理。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和李某平分房产所有权,并且将卖得的钱也平分给两人。

案例2:张某与妹妹的分割纠纷

张某和他的妹妹是一对兄妹,他们的父母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产。由于张某常年在外地工作,房产的管理和维护费用都是由妹妹承担的。但是,由于张某对房产的管理和使用权产生了争议,导致两人的关系日渐紧张。

最后,张某提出将房产进行分割处理,但是妹妹认为自己一直在承担管理和维护费用,应该得到更多的房产份额。经过多次协商无果后,两人决定将纠纷提交法院处理。

最终,法院判决将房产分割为两份,其中一份归张某所有,另一份归妹妹所有。同时,妹妹也得到了一定的房产管理和维护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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