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销售和打折为什么侵害消费者权益
由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5部门联合颁布的、新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开始实施。其中“禁用‘全场打折’”、 “‘天天清仓’属违法”、“特价商品一样可以退货”、“‘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被禁止”等规定与普通消费者关系密切。
日常商家促销中常见的违规虚假促销主要有四种,一是不实宣传;二是价格欺诈;三是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缺乏安全管理措施。在《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中,分别对这些违规促销进行了具体规定,禁止这些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
按照《办法》规定: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其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易懂,不得使用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影像,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办法》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促销内容,促销内容应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等。对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应当明示,并不得宣称“全场促销”。
此外,不少商家打折或进行特价促销时,都不忘在发票上注明“打折商品不退不换”,一旦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便以此为由拒绝退换。《办法》规定: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
消费者如果发现商家存在虚假打折等促销行为,可以向工商、物价等5部门举报。零售商违反《办法》规定,如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处理;没有规定的,相关部门责令其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商品陈列协议书
最低0.27元/天开通百度文库会员,可在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原发布者:xg354z5454hd
陈列协议书范本 白酒形象堆头陈列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为zz酒的经销商,乙方系zz酒的重点客户。为进一步开拓市场,实现双赢,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执行时间 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计3个月。 二、执行标准和奖励 1、进货要求和奖励:乙方从甲方一次性现款进货:新版御赐七品酒不低于10件,即签订形象堆头协议。 首批进货数量: 2、陈列要求和奖励:乙方在协议期间,在店面显著位置陈列新版御赐七品不低于10件。 3、乙方在陈列期内达到规定的陈列数量则由公司委托甲方奖励乙方新版御赐七品酒2瓶,公司在协议期内不定期检查陈列数量如达不到协议数量乙方应无条件补足10件,没有达到规定数量或期限取消陈列奖励。 三、售后服务 协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给予退换。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电话:日期: 乙方:电话:日期: 甲方:潮安县酒祖杜康粤东总经销店 乙方: 双方本着互利、共同友好协商原则,共同确定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提供商场货架最显眼位置供甲方摆置酒祖杜康系列,数量为____________瓶(数量包含:),每月费用赠送___________瓶。 2、乙方必须保证货架陈列的数量完整,不得恶性降价销售以冲击市场,否则,甲方有权取消货架陈列费用赠送。 3、月后货架陈列费用定于次月_________日付还。 4、协议时间:201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