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的核心内容有哪些?
宪法的核心内容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有:法律面前的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的权利和自由;妇女权益及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特殊保护;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公民的基本义务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
宪法正文是宪法典的主要部分,也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具体规定宪法基本制度和权力体系的安排。因此,正文是宪法的主体内容。正文中规定的内容一般包括: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基本原则;公民与国家的相互关系,即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国家标志等。我国现行宪法正文的排列顺序是: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其基本内容大致说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国家和社会生活诸方面的基本原则。这是一个国家统治阶级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基本方针,具体而鲜明地昭示了统治阶级的意图、步骤和措施,是国家和社会得以稳定、有序运转的关键。对这样具有重大意义的内容,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当然应该有所体现,而且在顺序排列上通常位居正文前端,并将其称之为总纲或者总则、基本原则。
第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与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与国家机构是宪法的重要内容。如前所述,宪法的核心在于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和国家权力的限制,因此这两部分内容可以说是宪法的核心部分,是世界各国宪法所不可缺少的。但在具体的规定中,特别是在二者的顺序排列上,却有诸多不同。在结构顺序安排上,各国宪法大体上有两种:一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置于国家机构之前;二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置于国家机构之后。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部宪法是将届家机构置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之前,现行宪法则改变了前几部宪法的结构,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提到国家机构之前。这一调整充分表明,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居于宪法的核心地位,这不仅符合人民主权原则,也与我国国家政权的本质特征相一致。法律 教育 网
第三,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国旗、国徽是国家的标志,代表国家主权,象征国家尊严;国歌则反映了国家的力量和民族的心声。因而国旗、国徽、国歌同样应该是宪法的重要内容。因此,当代许多国家的宪法都对此予以规定。在结构顺序上,大多将其安排在宪法的末尾,或者接近末尾的部分。如我国现行宪法将其规定在最后一章。
【法律依据】《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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