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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100条严重违章 营销100条严重违章行为

2023-07-09 19:07:58任务营销1

1类严重违章和2类严重违章区别?

一类违章:

1)领导以及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

2)聚众违章及带头违章者。

3)涉及他人或群体安全的违章。

4)对安全检查人员态度恶劣或影响较大的违章、违纪。

5)电气、氧气、煤气等重要设备和管线检修,未严格执行危险作业申请和动火报

告。

二类违章:

1)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往下扔、掉东西。

2)跨越运转中的皮带。

)气割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足5米或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距不足10米。

4)检修不执行拉闸挂牌制度。

5)在煤气区域或其他危险区域休息和逗留。

6)人为损坏、拆除各种安全装置(事故开关、电铃、阀门、安全罩、警示牌等)。

7)机械运转时的加油、清扫、擦洗、修理以及搬动运转中的风机风扇等。

8)用空心铁管捅铁口、渣口、风口、撇渣器或接触铁水。

9)煤气岗位、高炉热风岗位、电工岗位单人操作,无人监护。

10)易燃易爆区域吸烟或违章动火。

11)天车(电葫芦)停止工作后不断电或起吊重物悬空。

12)启动皮带机不发出启动信号或未打铃警示。

13)高炉出铁过程中,跨越铁沟。

14) 捅点火器火嘴和疏通白灰料流时不配戴护目镜。

严重违章十五条?

常见典型违章事例

一、作业性违章

一)防触电类

(1)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2)电气倒闸操作,不填写操作票或不执行监护制度;

(3)倒闸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

(4)防误闭锁装置解锁钥匙未按规定保管使用;

(5)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安全用具;

(6)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不包括GIS等无法进行验电的设备);

(7)设备检修不办理工作票或不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8)工作负责人在工作期间未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就离开工作现场;

(9)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10)使用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不戴绝缘手套;

(11)设备检修,约时停送电;

(12)设备检修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

(13)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时,安全距离不够或无监护;

(14)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无人监护。

(二)防高处坠落类

(1)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在牢固的构件上

2)焊工不使用防火安全带;

(3)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

(4)沿绳索、脚手杆攀爬脚手架、竖井架等;

(5)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工作或休息时倚靠栏杆或在栏杆、脚手架上坐立;

(6)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属设施不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7)搭乘载货吊笼;

(8)站在石棉瓦、油毡、苇箔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

(9)借助栏杆、脚手架、瓷件等非起吊设施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起吊物件;

(10)使用未按定期试验合格的登高工具;

(11)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进行工作;

(12)绳梯未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使用前未认真检查;

(13)在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进行高处作业;

(14)登杆前未认真检查爬梯、脚钉是否齐全完好;

(15)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帽;

(16)穿硬底鞋或带铁掌的鞋进行登高作业;

(17)冬季高处作业无防滑、防冻措施。

(三)防物体打击与机械伤害类

(1)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戴不合格安全帽或安全帽佩戴不规范;

(2)高处作业人员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随手上下抛掷东西,或高处作业的工器具无防坠落措施;

(3)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

(4)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起吊未经验收合格的预制构件;

(5)在组装铁构件与构架时,将手指伸入螺孔进行找正;

(6)层面板、联系梁串吊时,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7)使用不合格的吊装用具(机具、器具、索具);

(8)不执行起吊措施,设备超载运行或偏拉斜吊或吃力不均;

(9)在起吊物的下方、正在施工的高层建筑物、构筑物下方通过或停留;

(10)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

(11)在抓土(煤)机工作时,进入抓斗工作范围;

(12)不走通行道,跨越皮带或在皮带上站立;不走安全通道,从翻车机工作区域通行;

(13)跨越输煤机、卷扬机等运转设备的钢绳;

(14)运输机械未停稳或挪动时,人员上、下传递物件;

(15)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它工作;

(16)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17)启动运输机械,没有进行联系,也没有启动警告铃;

(18)用吊头、抓头或其它载货设备输送人员;

(19)转动设备停运检修,未履行工作票手续和未采取防止误启动的措施;工作结束后未会同值班人员一起检查、确认工作人员撤离现场便启动设备;

(20)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21)起重工作没有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

(22)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设备(指专人操作的起重设备);

(23)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打大锤时戴手套等;

(24)未正确着装,在现场穿高跟鞋、凉鞋、裤头、背心、裙子等,女职工未将辫子或齐肩发盘在工作帽内。

(四)防火防爆类

(1)未接受爆破培训的人员从事爆破工作;

(2)在易爆、易燃区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及穿带铁钉的鞋;

(3)动火作业不办理动火工作票,氢油管道动火时不按规定接地线;

(4)在氢、油区使用铁制工具又无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5)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6)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

(7)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8)在密闭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工作,入口处无人监护;

(9)锅炉水压试验时,无关人员在周围逗留,人员站在焊接堵头对面或法兰侧面。锅炉启动升压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继续作业;

(10)进入炉膛、汽包、油罐及其它储存化学药品、惰性气体的容器前,没有进行充分的通风;

(11)现场滤油无人看管,或无防漏防火的可靠措施;

(12)未采取措施即对盛过油、酒精等易燃液体的容器施焊;

(13)未严格按规定要求存放炸药、雷管,无专人保管,领退料手续不严格,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普通仓库内;

(14)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不定期检查试验。

二、装置性违章

(一)防触电类

(1)高压开关室的门不能从内部打开;

(2)现场电气开关设备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3)电气安全工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4)地线、零线的连接使用缠绕法,未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方法;

(5)变电站构架爬梯、刀闸操作把手抱箍、低位旋转探照灯外壳没有直接接地;110kV及以上钢筋混凝土构架上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没有采用专门敷设的接地线;

(6)电气防误闭锁装置不齐全或不具备“五防”功能;

(7)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二)防高处坠落类

(1)脚手架使用前未进行验收,或使用的脚手架不合格;

(2)设备、管道、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

(3)高处危险作业区下方未装设牢靠的安全网;

(4)梯子端部无防滑装置,人字梯无限制开度的拉绳;

(5)夜间高处作业或炉膛内作业照明不足;

(6)临时爬梯材质不符合要求,挂靠不牢;

(7)高建筑物临空面没有栏杆;

(8)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指示红灯;

(9)厂房和其它生产场所吊装口四周无固定栏杆;

(10)登高工器具不合格或未定期试验。

(三)防物体打击与机械伤害类

(1)立体交叉作业无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2)高空作业、起重作业、深沟深坑、拆除工程等工作现场四周无安全警戒线或警戒装置;

(3)脚手架未按规定搭设;

(4)起重机械制动、限位、信号、显示、保护装置失灵或有缺陷;

(5)起吊索具、承力部件未经试验,或存在缺陷;

(6)高处作业临空面未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7)设备、管道、孔洞无盖板或围栏。

(四)防火防爆类

(1)易燃易爆区、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器材配备不全,不符合消防规程规定要求,且无警示标志;

(2)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之间的距离不满足防火规程的要求,无避雷设施;

(3)制氢站、储氢瓶房、燃油泵房、液化气站等易燃易爆区内未装设防爆型电源开关及设备;

(4)氧气瓶、乙炔瓶、氢气瓶及其它惰性气体、腐蚀性气体瓶等,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未定期检验,未按规定进行标识;

(5)进入易燃、易爆区的车辆排气口无防护罩;

(6)油罐、油管道接地不良,接头渗漏油;燃油系统管道法兰未采用牢固的金属导体跨接;

(7)油区现场无畅通的消防通道;

(8)消防水压力不足,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管及配置消防水龙带;

(9)调度、办公楼及其他场所消防设施不符合有关消防规定;

(10)使用中的氧气瓶、乙炔瓶安全距离少于8米。

违法和违章哪个严重?

一般来讲违法更严重。违法行为和违章行为的主要区别:

1、判定依据不同

违法行为,所依据的规定是国家的法律即具有强制性及高度约束力的条令;

违章行为,一般是部门或政府具体公共事务维护秩序和地方性的规定。

2、所受处罚不同

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约束,轻则民法、行政法约束,重则刑事犯罪。

违章行为一般是警告、罚金,严重的顶多行政处罚。

严重管理违章扣几分?

如果严重违规,分数最多扣12分。但是会吊销驾驶证。有的会终身不得再考驾驶证,有的可能是5年之后才可以去考。呼和浩特对驾驶员的要求是,如果驾驶证扣满了12分,需要从科一开始学习理论培训,考过分数之后才可以交罚款消分,重新获得驾驶证。

严重违章十五条口诀?

“严重违规十五条” 

1、无票作业(超出工作票范围作业)。

 2、擅自解除闭锁装置,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作业。

 3、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作业前不验电。 

4、不按顺序、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鞋装拆接地线。 

5、停电线路上工作不装设临时接地线。 

6、电容器检修前不放电、不接地。电缆试验后不充分放电。

 7、擅自开启高压开关柜门、检修小窗、移动绝缘挡板。

 8、登杆塔、高空临空作业不采取防高坠措施。 

9、顺杆下滑,利用拉线、绳索上下杆塔。 

10、采取突然剪断导线、地线、拉线等方法撒杆撤线。

 11、施工索道载人,吊车、铲车移动人员。 

 12、吊装作业时起吊物下方逗留和通过。

 13、高空作业现场、深坑及井内作业不带安全帽。 

 14、进入电缆井、隧道等封闭空间不通风、不进行气体含量检测。 

 15、动火作业不办理动火工作票,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动火。 

电力施工特别严重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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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没有搜到专业概念,根据我所收集的信息来看,电力安规中并没有规定严重违章的范围,但违反电力安规的,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界定为严重违章,以下是《重庆市电力公司安全典型严重违章100条》:

(一)行为违章(60条)

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双带安全带等高处防坠落用品或装置。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约时停、送电。

8.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不按规定使用个人保安线。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或未按规定穿“黄马甲”。

24.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时戴手套等。

27.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8.在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拉开相关动力电源。

29.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将手伸入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他工作。

30.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31.在带电设备附近使用金属梯子进行作业;在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不按规定使用和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

32.进行高压试验时不装设遮拦或围栏,加压过程不进行监护和呼唱,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未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

33.在电容器上检修时,未将电容器放电并接地或电缆试验结束,未对被试电缆进行充分放电。

34.继电保护进行开关传动试验未通知运行人员、现场检修人员。

35.在继保屏上作业时,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无明显标志隔开,或在保护盘上或附近进行振动较大的工作时,未采取防掉闸的安全措施。

36.跨越输煤机、卷扬机等运转设备的钢丝绳。

37.吊车起吊前未鸣笛示警或起重工作无专人指挥。

38.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39.在起吊或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下面,有人逗留和通过。吊运重物时从人头顶通过或吊臂下站人。

40.龙门吊、塔吊拆卸(安装)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41.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倚坐或跨越栏杆。

42.高处作业不按规定搭设或使用脚手架。

43.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因工作需要拆除附属设施时不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44.电气工器具使用时未接入漏电保护装置、外壳不接地或接地不可靠。

45.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等起吊物件。

46.高处作业人员随手上下抛掷器具、材料。

47.在行人道口或人口密集区从事高处作业,工作地点的下面不设围栏、未设专人看守或其他安全措施。

48.在梯子上作业,无人扶梯子或梯子架设在不稳定的支持物上。

49.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50.登杆前不核对线路名称、杆号、色标,不检查基础、杆根、爬梯和拉线是否正常。

51.上下杆塔作业不使用防坠落装置。

52.组立杆塔、撤杆、撤线或紧线前未按规定使用防倒杆装置等防倒杆塔措施或采取突然剪断导线、地线、拉线等方法撤杆撤线。

53.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或执行动火工作票。

54.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55.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56.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57.易燃、易爆物品或各种气瓶不按规定储运、存放、使用。

58.水上作业不佩戴救生措施。

59.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货混装、不系或不正确系安全带,兼职驾驶员未持双证(驾驶证、兼驾证)驾驶公车。

60.值班期间脱岗。

(二)装置违章(18条)

61.高低压线路对地、对建筑物等安全距离不够。

62.高压配电装置带电部分对地距离不能满足规程规定且未采取措施。

63.待用间隔未纳入调度管辖范围。

64.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65.变电站无安防措施。

66.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内的防火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

67.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红灯。

68.电气设备无安全警示标志或未根据有关规程规定设置“硬隔离”等固定遮(围)栏。

69.开关设备无双重名称。

70.线路杆塔无线路名称和杆号,或名称和杆号不唯一、不正确、不清晰。

71.线路接地电阻不合格或架空地线未对地导通。

72.平行或同杆架设多回路线路无色标。

73.在绝缘配电线路上未按规定设置验电接地环。

74.防误闭锁装置不全或不具备“五防”功能。

75.机械设备转动部分无防护罩。

76.电气设备外壳无接地。

77.临时电源无漏电保护器。

78.起重机械,如绞磨、汽车吊、卷扬机等无制动和逆止装置,或制动装置失灵、不灵敏。

(三)管理违章(22条)

79.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管安全监督机构。

80.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持召开安全分析会。

81.未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82.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督机构和配置安全员。

83.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资金。

84.未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85.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未及时更新。

86.现场规程没有每年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87.新入厂的生产人员,未组织三级安全教育或员工未按规定组织《安规》考试。

88.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未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

89.没有每年公布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名单。

90.对事故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91.对违章不制止、不考核。

92.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

93.设计、采购、施工、验收未执行有关规定,造成设备装置性缺陷。

94.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勘察或勘察不认真、无勘察记录。

95.不执行停电检修平衡会制度、不落实电网运行方式安排和调度计划。

96.违章指挥或干预值班调度、运行人员操作。

97.安排或默许无票作业、无票操作。

98.大型操作、大型施工、重大险情抢修作业期间管理人员未到岗到位。

99.对承包方未进行资质审查或违规进行工程发包。

100.承发包工程未依法签订安全协议,未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另外关于一般违章也给你找了一份资料,由于字数限制就不复制上来了,请直接点链接,满意的话请采纳噢,谢谢!

违章停车罚款严重还是忘记驾驶证严重?

违章停车罚款严重还是忘记带驾驶证严重,这两种违法行为都不是多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章停车应该罚款20至200元,是不扣分的,有的地方直接顶满格罚款200元,比如河南省开封市杞县,驾驶机动车不带驾驶证罚款20至50元,扣1分。

港口一般违章和严重违章的分类?

港口严重违章指的是无证运营、不按设计的货种进行作业、非法经营危险品作业、不按实际货物的数量、品质等进行报关、不按核定的船舶等级靠泊、不按规定进行导助航作业、船舶往水域里倾倒和排放油污、垃圾等、装在禁运的物品并帮助运输等;一般违章指的是违反《港口作业许可规定》中的一般规定,例如:违反道路安全限载进行装车、违反封航规定进行短期作业、违反船员证件管理规定定型接货等。

一条违章12分严重么?

假如一条违章就扣了12分,那么这已经是属于严重的违章或违法了。而且我们知道了,一本驾驶证总的也就是有12分,如果是扣了12分,也就是意味着该驾驶证已经不能再使用了,需要重新考取驾了。而有些严重的会有一年内(也为五年内等)不能考驾照的一些规定。所以扣12分的后果是严重的。

煤矿严重三违违章罚款多少?

煤矿严重三违违章罚款,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罚款500~1000元。主要负责人罚款200~400元。三违就是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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