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二把手和财务经理吃回扣怎么举报?
一、公司二把手和财务经理吃回扣怎么举报?
方案一:直接告诉他已掌握了他吃回扣的证据,属于摊牌行为,存在不可预知风险。须知吃回扣在每家公司都是普遍现象,见怪不怪,而且每个人凡要做一件事必会考虑好各种后果以及处理对策,身为营销总监必为“老手”,不可能不考虑如若被人发觉的对策。你冒然去摊牌并以此要胁,一旦扳不倒他,将会结下大梁子!他比你职位要高吧?必然早晚找机会弄死你。故该方案不可取。
方案二:直接向上级告状,同样没有必胜把握。刚才说过,这种现象在每家公司都存在,属于见怪不怪,况且也就几万,再况且你有无铁证?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上级能让他当总监,必是这人能给公司带来更大的效益或是解决更大的问题。或许出于回避矛盾,或许和他交情好,或许觉得小事一桩,甚至或许是默许,上级都可能会选择和稀泥或置之不理。另外,不论在什么地方,凡打小报告的一般都没啥好下场,因为会成为所有人防范和排挤的对象。故该方案亦不可取。
方案三:按兵不动,但要留足证据,伺机而动。职场本就不是个公平的对决场,你和你的上级压根不在一个量级,该忍时必须忍!些许点利益算什么?不是还有很多人为巴结上司而输送利益的么?只要没到要砸掉你饭碗、践踏你尊严等程度。真到那时,那就“忍无可忍、无需再忍”!——这也是一般领导都不会把底下人逼到绝路的原因。所以说要留好证据,伺机而动。真想让他知道你握着他把柄,也是想办法通过别的渠道让他自己意识到,你自己切不可明示。
二、传销的定义及认定标准?
传销的定义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态度,继续以重点案件、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为抓手,紧盯传销犯罪新手法、新动向、新趋势,持续不断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严厉打击。
2017年8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四部门印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通知强调,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
关于传销的认定
目前关于“传销”的认定主要是依据国务院的《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3〕37号)。
1、国务院的《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认定为:“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传销的认定为:“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公通字[2010]23号)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也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上述标准来对传销进行认定,追究组织者、领导者刑事责任的。
三、有没有一些比较实用的市场营销策划方面的书籍推荐?
卢泰宏:《解读中国营销》、《中国消费者行为报告》、《行销中国》
叶茂中:《7万亿的诱惑:叶茂中的吃功夫》《新策划理念》
孔繁任:《摊牌——做品牌就是做生意》、《孔繁任“卖”品牌》
李光斗:《品牌竞争力》、《卓越品牌七项修炼》
四、魔兽世界 70任务 摊牌 苟克在哪?
摊牌任务需要找的是苟克祭坛,在外域刀锋山的北部,找到的方法如下:
1、首先玩家需要来到外域刀锋山的地图。
2、来到格鲁尔巢穴上面的下图位置。
3、在坐标(64.1,18.5)就有一个祭坛,如下图所示:
4、就是任务需要找到的苟克祭坛了,如下图所示:
在苟克的祭坛处要使用萨博迈恩的徽记
在苟克的祭坛处要使用萨博迈恩的徽记,苟克才会出现,杀掉就完成任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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