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保险市场的交易对象是( )。 A
没有选项么?
所谓保险就是以较低的经济成本转移潜在风险损失的一种方式。他其实是被保险人将自身面临的潜在风险转移给了保险公司承担,他的代价就是所交的保险费。
所以,我理解所谓保险市场的交易对象即“风险”。
但其实不是一切“风险”保险公司都承担。只有少部分“可保风险”是保险公司提供保险服务的。所以说“可保风险”或者“保险风险”更准确些。
保险的经营对象、商业保险的形式
中国的保险分为社会保险跟商业保险,社会保险由社保局负责,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保险的经营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商业保险的形式是以盈利为目的,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由专门的保险公司经营,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销售对象有哪些?
如果我的理解没错,您是想问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应该向谁推销。
可能购买或者推荐别人购买此险种的人群有:当事人、律师、企业法务、立案庭工作人员等。
希望可以帮到您。
保险经营的对象是谁?
关于您的问题我做如下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了解更多知识。保险的经营对象是风险。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稳定器”。我们来说说保险的起源,人类社会从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到中世纪,意大利出现了冒险借贷,冒险借贷的利息类似于今天的保险费,但因其高额利息被教会禁止而衰落。1384年,比萨出现世界上第一张保险单,现代保险制度从此诞生。保险从萌芽时期的互助形式逐渐发展成为冒险借贷,发展到海上保险合约,发展到海上保险、火灾保险、人寿保险和其他保险,并逐渐发展成为现代保险。1929年11月20日,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在国内、香港和东南亚地区设立了多家分机构,成为当时我国保险市场上一家实力雄厚的民族保险公司。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宣告了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大型综合国有保险公司的诞生。1956年,太平停办国内业务,专营境外业务。1958年12月,全国财政会议正式决定全面停办国内保险业务。1979年1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停办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开始复业。中国保险学会成立。保险,在汉语言文字中,本意是稳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综上所述,保险的经营对象是风险,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专业的事情问专业的人,如果我的回答帮到了您,还希望您帮我点个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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