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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营销渠道的概念界定

2022-03-26 14:19:25营销对象1

“营销渠道’来源于“channels of marketing”.又称分销渠道(channels of distribution),有人又称之为“配销渠道”、“销售通路”和“流通渠道”。对其有三种不同的定义:1、重点强调营销渠道的组织结构。1960年美国AMA(美国市场营销学会)定义为:“公司内部单位以及公司外部代理商和经营销商(批发和零售商)的组织结构,通过这些组织,产品和劳务才得以上市营销。”2、着重强调产品从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的分销过程。美国学者Edwardw.Cundiff和Richard.R.Still认为营销渠道是指“当产品从生产者向最后消费者和产业用户转移时直接或间接转移所有权所经过的途径。’3、重点强调营销渠道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类主体。著名营销专家Philip Kotler认为营销渠道是指“某种货物或劳务从生产者向消费者移动时,取得这种货物或劳务所有权或帮助转移其所有权的所有或个人。”
以上三种定义分别从渠道成员的组织结构,产品流通路径以及产品在流通过程中成员间的交易关系等三个角度阐述了营销渠道的含义。作者倾向第三种定义。由于营销渠道不仅仅是产品从生产者向消费者移动的途径,更是表现在渠道各成员间在产品移动过程中所承担的营销职能及为承担这些职能而建立起的各种联系。正是这种职能变化和渠道成员关系的变化促使了营销渠道的不断发展。
根据科特勒(Kotler)的营销思想,作者认为农产品营销渠道是为一切促使农产品顺利的被使用或消费的一系列相互依存的组织或个人。它包括供应商、经销商;(批发商、零售商等)、代理商(经纪人、销售代理等)、辅助商(运输公司、独立仓库、银行、广告代理、咨询机构等)。由于农产品营销最早产生于美国,后来发展到非农产品的市场营销。本文主要以美国农产品营销渠道的演变来探讨农产品营销渠道的历史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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