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通俗理解举例?
一、什么是“免抵退”政策
根据上述政策,我们可以知道“免抵退”三个字其实包含了三重意思。
“免”——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抵”——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应予退还的所耗用外购货物和劳务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的应纳税额;
“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应抵减的进项税额大于内销应纳税额时,对未抵减完的进项税额予以退税。
这个“免抵退”政策,适用于我们的生产型出口企业。虽然出口环节是免税的,但出口的货物劳务所耗用的购进环节的材料等是负担了国内环节的增值税的。因此,为了保持我国货物劳务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我们国家政策规定了把国内环节所负担的增值税退还给出口企业。
二、“免抵退”如何计算?
通俗来说,生产型出口企业可以将出口业务的增值税区分为内销业务和外销业务分别计算,对内销业务计算应交的增值税,对外销业务计算应退的增值税。
但在实务中并不是采取内销征税、外销退税的操作方式,而是将外销业务应退的增值税和内销业务应交的增值税相抵,如果外销应退的增值税没有被内销应交的增值税抵完,则对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税税,也就是大家经常听到的“免抵退”的方法。
三、案例解析
甲企业是一家生产型出口企业,只生产一种商品,2020年9月内销收入100万元,一般贸易出口外销收入200万元(已收齐单证及信息,可申报退税),出口商品的征税率13%,退税率13%,当期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30万元(假设出口对应进项为20万元,内销对应进项为10万元),无免税购进原材料(即无需考虑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该企业2020年9月的“免抵退”应退税额的计算,我们分为三个步骤。
1、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00*(13%-13%)=0
(注:对于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不一致时,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要先扣除“出口货物离岸价*(征税率-退税率)”的税款,扣除的税额就是免抵退税计算公式中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0年第15号 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后,2020年3月20日后出口的商品征退税率基本一致,在计算退税时不再涉及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2、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100*13%-(30-0)=-17万元
这里的17万也就是期末留抵税额。
3、计算应退税额
在计算出口商品的应退税额时,需要先计算能退税的最大限额,即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00*13%=26万元
也就是说,应退税额的上限是26万元,但是最终是否能按上限退税还得看有多少进项,也就是要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7万元)论大小,当期应退税额为二者中的较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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