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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原油宝到底亏了多少钱?是客户的责任还是银行的责任?

2022-05-27 13:58:37营销对象1

这个问题很不好回答。因为我们根本无法知道中行是怎么操作的。按照我个人的理解,中行在纽商所是会员,一般在市场上开了多空两种合约,正常两个合约是对冲的,中行不做任何净头寸,只是付费交易费。那么在纽商所开了多空头寸后,就可以将国内原油宝多空资金与纽商所上的多空合约进行联系。

1、客户责任

就如中行所回复的,多头没有保证金这个概念,这个说法其实却是站得住脚,期货只有在空头交易时候才需要缴交保证金。

2、银行责任

银行的责任在于没有将风险提示到家,产品没有考虑好各种隐藏风险,连续型原油产品,一般要平滑切换合约,防止升水,但是中行没有做到。

从此次原油宝巨亏事件前因后果以及该期货产品的本身来看,中国银行确实不应该将产品本身存在的缺陷完全掩盖,更不能将自身操作失误及监管失职之责推脱得一干二净。可以说,中行的协议条款中所有交易性的风险责任都是由交易者承担的,实际上是一个霸王条款,与法、与理、与情都不相符。中国银行的责任体现在两方面:

其一,产品门槛过低,留下了风险敞开。对参与原油宝期货的投资者没有设定适当投资者条款,开户便利,不带杠杆,无论风险承担能力高低都可加入原油宝投资行列,使得原油期货成了投资者重要抄底渠道。而且,在期货购买业务操作流程上也没有设定数量限制,盲目追求原油宝期货业务规模,中行对投资者在购买数量上开始规定投资者一手一手地买,后来投资者太多了,又将购买数量从原来的一手数量提高到十手起买,无形中放大了期货投资风险。而且,我们还要看到,原油宝类似期货交易操作,虽然要求不带杠杆,但由于原油市场价格波动巨大,已大大超越银行对客户的风险等级要求,属于高风险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一起销售,实质上也是等于向不符合风险等级要求的客户开放买卖金融衍生品,触发金融投资高风险在所难免。其二,产品监管制度存在问题,埋下了风险隐患。虽然此次原油宝巨亏发生之前,中行有强制平仓的业务操作要求,对保证金充足率低于20%时,系统将从大到小对原油期货合约进行自动强制平仓,但事实上中行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并没有对其中相当部分保证金不足的客户进行强平,也没有及时迁仓,最终导致了投资者巨亏现象的发生;最为关键的是对国外一些投资机构释放的预警信号重视不够,将平仓日设定到换月的最后一天,而且自身的操作时间与国际原油期货24小时运作不衔接,让不少投资者无法操作,只能坐以待毙。同时,原油期货被作为一种理财产品,在设计上大都是照搬国外的所谓挂钩产品,但是对于挂钩的原生资产研究不够,这导致中国银行在风控层面缺乏及时的风控措施。比如多头集中平仓,价格跌为负值,银行是否有风控能力,可能根本没有进行压力测试,当风险来临时显得束手无策。还有一个问题是对投资者风险教育与警示不力,把业务经营的着力点放到了扩大投资者规模上去了。

总之,原油宝巨亏事件,造成大面积的客户穿仓,无论客观原因多么重要,都存在难辞其咎的主观责任事故,如果中国银行这款产品没有缺陷,风控监管能及时到位,止损措施适时有力,今天让投资者倒贴银行的钱就不可能发生了。可惜现在这种结局只能是一种假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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