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双限房销售对象及条件须知有哪些?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销售公告》中的相应条款。填报虚假信息或恶意申报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户籍迁入时间都必须在《销售公告》发布之日以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移出深圳市的在读学生或现役军人,视同深圳市户籍,但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本项目住房。
2)以已婚家庭为申请单位的,申请人必须将其配偶及具有法定抚养关系的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包括成年子女)不必列为共同申请人。
3)以单亲家庭为申请单位的,申请人必须将其具有法定抚养关系的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包括成年子女)不必列为共同申请人。
4)单身居民是指未婚、离异、丧偶或在其他情况下没有需要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居民。至本《销售公告》发布之日须年满35周岁。
5)自有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6)无论现拥有的自有住房是否取得《房地产证》,均不能申购本项目住房。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他城市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不能申购本项目住房。例如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其中一方因离异将政策性或保障性住房分割给原配偶的,不能申购本项目住房;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其中一方的政策性或保障性住房在取得全部产权后将其出售的,不能申购本项目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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