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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2022-05-29 16:51:41营销对象1

沥青增值税税率为17%。

增值税税率分类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3%。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3%。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扩展资料

从2018年5月1日起,国务院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根据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税率

17%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明确,对用碎石、天然砂、矿粉、沥青等按一定比例配比并加温搅拌成的沥青混凝土,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37号)规定的商品混凝土范围,不能按照简易征收办法征税。对于沥青混凝土等其他商品混凝土,应统一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37号)规定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产品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不包括以沥青等其他材料制成的混凝土。该文件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商品混凝土,按法规应当征收增值税的,自2000年1月1日起按照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法规链接: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商品混凝土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5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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