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扣销售和销售折让有区别吗?
您看下面的总结来区分一下:1、折扣销售(商业折扣):是因购量大而给予的价格折扣,税法规定开在一张票上的折扣额可以扣除,没有开在一张票上的折扣额不可以扣除。比如:商家规定购进5000元以下没有折扣,5000-10000元打9折,10000-20000元打8折,20000元以上按7折。2、销售折扣:是为了快速回款而给予的折扣,这实际是现金折扣,税法规定不得扣除。 比如商家货物10000元,规定10天以内付款打8折,即提供现金折扣20%,付款8000元即可;30天以内付款9折,提供现金折扣10%,即付款9000即可;30天以上付款没有现金折扣,即付款10000元。3、销售折让:是因为品种质量问题给予的价格折扣,如果购买方在税务机关开具了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销售方据以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可以冲减收入及销项税金,购货方冲减购货金额及进项税金。比如:原购进货物10000万元,验收入库时发现质量未达到要求水平,与商家联系退货,后与商家达成协议不退货,将货款减少到9000元,即提供折让10%。
如何区分现金折扣,商业折扣
通俗一点说,商业折扣是在销售未实现前就给予的折扣,如一件商品原价100元,打8折,那就是提供了商业折扣20元。而现金折扣是在销售实现后,为鼓励购货方及早付款而给予的在付款额上的折扣。如:销售货物10000元,规定10天之内付款可享受2%的现金折扣,如果购货方在10天之内付款,那只付9800元就行了,享受了200元的现金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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