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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中国银行推出的「原油宝」产品穿仓,中国银行会要求客户补齐交割款吗?

2022-06-07 09:55:59营销对象1

作为一个期货交易爱好者,对于这个事件,我认为有以下问题必须弄明白。

1.中行原油宝,应该是国内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进行的国际原油(芝加哥交易所)交易。中行只是代理机构(类似于国内的券商),那么,中行是把客户的交易单直接放到了交易所,还是先在银行内部,多空单子对冲后,把多余的头寸放到了交易所?

2.从事后银行的解释中,我认为,银行只是把多余头寸放在交易所对冲,以确保银行的利益不受损失。

3.原油宝客户是全款交易,而银行在交易所是保证金交易,而且交易所杠杆应该很高,不知道中行的保证金是否充足?

4.交易所提前两周修改了交易规则,允许负值交易,这是明着要对多头下手,不知道中行对此有没有预案,有没有告知客户?事实证明应该是没有。

5.中行有没有原油交割权?

6.如果没有交割权,为什么要把合约持有到交割日?

7.如果有交割权,在油价已经跌到—40美元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坚持交割,这样既得到了油,又得到了钱,岂不是大胜(这样就只剩下如何把原油弄回来的问题了)。

8.中行的单子最后是自己主动平的,还是被交易所平的?什么原因平的,保证金不足还是交割权问题?

9.如果是保证金不足,应该在跌破0元时就被迫平仓了,为什么平在最低价?

10.如果是主动平仓,是否涉嫌与做空投行勾结?

11.至于交易所擅自改变规则是否合法,这个有法律界人士作答。

弄清上述问题,中行原油宝的问题才能合理解决。

评论员张张:

在中行原油宝适用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账户商品业务交易协议》当中,对于银行的追索权,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不及时补交相关资金,还会出现逾期利息的问题,不排除与个人征信也可能产生关联。

不得不说的重点:

中行的产品设计上,就完全对接了NYMEX(纽约商品交易所)对于美国原油各个月份的最后交易日的规定。从逻辑上,这种设计实际上更能与国际油价市场无缝对接,使得投资者在美国原油到期前,可以充分自主地选择何时移仓。

简单来说,比如美国原油05合约在NYMEX的最后交易日是4月21日,工行选择在4月14日结束该合约对应的工行原油投资产品的交易,这后面一周的波动,投资者就人为的被隔断了,这其实并不是很科学。也就是国外的标的产品还在交易,工行的却不能交易了。

而中行选择了完全追随NYMEX的到期日的产品设计思路,逻辑上其实更科学,给了投资者更大的自主选择权。但客观上,在期货产品临近最后交易日,交割月期间,价格的确更容易出现大幅波动。

工行选择了直接隔断这种波动,而中行则选择交由客户自主处理。在未出现负值这种百年难遇的极端黑天鹅情况下,很明显中行的产品设计更符合市场逻辑。但在最近的波动下,工行的设计,客观上保护了多头投资者的利益。因此,一定要对比两家谁做得更好。

我认为不能妄下断论。但中行在产品设计上,应该考虑到更多极端场景,增加产品对不同程度风险的弹性,却是不能回避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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