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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原油宝穿仓,大量投资者面临巨额亏损,中行应不应该负责任呀?

2022-06-07 13:50:33营销对象1

中行原油宝穿仓,大量投资者不但本金没了,还要倒贴其它资产,肯定是中国银行的责任。我的观点是这样的:

1、中国银行到底充当什么角色?

中国银行在这次事件中,充当的是做市商的角色。简单说就是:中行对原油产品报出价格,买卖双方不必等到交易对手的出现,就能按这个价格买入或卖出。在香港及台湾地区,人们习惯上把做市商等同于“庄家”,“庄家”就是通过操纵价格来获取巨额收益的机构投资者。但在这次事件中,中国银行的原油宝对标的是美国WTI原油期货,至于中国银行是否真实把投资原油宝的仓单统一发送到芝商所(美国WTI原油期货的主要交易场所),目前不得而知。

如果中国银行只是内部消化,那就是投资者与中国银行之间的对赌,并非真实交易,那中国银行是否具备资质,就是重要问题,如果中国银行没有资质,那就是违法行为,获利并不会被保护。

如果中国银行真的把投资者的仓单真实发送到芝商所,芝商所等同于国内的期货交易所,中国银行相当于期货交易者,同样也会被执行50%报警,20%砍仓的条件,是不可能出现没有办法强平(至少补强平一部分)的现象,中国银行以收盘价来穿仓,就有点趁火打劫的味道。

2、原油宝这款产品是否合法?

原油宝实际上就是一种期货产品,属激进型产品,高风险,风险等级最高,需要投资者测评达到C5水平(进取型投资者)才可以购买或接受R5及以下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服务;如果投资者的风险评测没有到达这个水平(很多都是C1\C2),那就是涉嫌违规。大家可以到各大银行去做风险评测,是很难做到A5等级的。据原油宝投资者叙述,开通只需要风险评测+短信认证就可以了,与期货公司开户全程视频见证有明显差别。

其次,如果你是一个A5水平的投资者,会不会傻傻的去银行购买相应的产品?绝大部分人都会直接到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网上开户直接操作,不会看上银行这种腌割型产品。

3、如果以上疑问中国银行都解决了,那就进入真正的合同法规定

如果中国银行每一步都是合法行为,接下来要谈的就是合约化里的法则。在这里,中国银行作为法则制定者,肯定没有问题,他们只是按条约执行,你可以批评他设计这么高风险的产品,但投资是你情我愿的,没有投资者参与,也就不会产生亏损或赢利,或者说,现在出现穿仓行为,投资者自己的操作也必须要负责,不能输了赖账。

总结:投资者穿仓属于投资操作问题,如果中国银行没有不合规的操作,就必须按照合同条约执行,只有中国银行原油宝这个产品存在违规行为时,中国银行才会承担责任。

与中行没有丝毫关系,中行不会负责原油期货投机者的盈亏。

原油宝就是一种期货。期货交易就是一场博弈,博弈是赌博的文雅说法。买卖期货的人,都知道是这么回事。他们是愿意去赌,既然输了,不管由于什么原因输了,也要自己负责。再说吧,换个角度想,那些做中行原油宝赢了的人,会把盈利给中行?当然不会,买卖期货,自负盈亏,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做期货往往都想暴富,想暴富相反的结果就是巨亏。

拉斯赌城,里面分分秒秒都有输赢,如果输了就找赌城赔,拉斯赌城早就变死城了。

股市也是同样的道理,炒股输了,能找证券公司或者交易所赔钱?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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