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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要不要赔偿此次购买原油宝的客户损失呢?

2022-06-07 14:21:41营销对象1

中行原油宝的雷,多日前我已经预警……

按理来说,不用。但可能会酌情补偿,可能会让客户不用倒赔欠银行的部分。

这里的“理”是指合同约定。酌情补偿,而不是赔偿,赔偿是建立在中行违约或过失基础上的。

首先, 中行原油宝最后一天移仓完全符合合同的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个人产品协议》写得明明白白。中行原油宝最后一天移仓并没有违约。

其次,这样的产品设计本身也没有违规。中国银行这只产品发售已经2年多了,选择在最后交易日移仓, 对接了纽约商品交易所对于美国原油各个月份最后交易日的规定, 与国际油价市场无缝对接, 使得投资者在美国原油到期前, 可以充分自主地选择何时移仓。

有人要说了, 工行早移仓了,你中行为什么不提早移仓?工行这次是运气好, 谁让你不选工行, 选中行呢?更何况, 如果最后不是暴跌而是暴涨呢,那么被骂的就是提前移仓没让客户赚钱的工行了。(这可不是我瞎想 ,实际上工行14日移仓的时候,就被投资者骂过,后来变成真香了。)

再次,中行没能在约定的20%平仓,并不是中行的过失,而是平不掉。

合同也明确约定了20%的平仓线, 中行应当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中行这么去做,不等于就一定能做成。毕竟跌成这样, 也不是想平就能平的,当时市场上已经没有对手盘,中行尝试了平仓但失败。

所以,这次事件中行“按理”不需要赔偿此次购买原油宝的客户损失。

但是,中行可能“酌情补偿”客户。比如,免除部分或全部此次事件中客户倒欠中行的款项。

因为,中行并不是完全没有瑕疵的。

原油宝的风险提示中的确有告诉客户可能会本金全部损失, 但并没有告知客户会“穿仓”, 需要倒贴银行钱。当然,中行自己在设计原油宝产品的时候,也不会想到原油期货的结算价居然能是负数,所以它也没想到会穿仓。

而期货投资的《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中就会有明确提示: “损失的总额可能超过您存放在期货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证金以及追加保证金。”而中行原油宝“挂钩境外原油期货”,实际上类似期货交易的操作。

“原油宝”的风险评级, 只要平衡型,也就是说最高只能买中风险(R3)的产品。这样的投资者根本不适合做期货交易,而买了原油宝的投资者根本没有意识到。

所以,中行在风险提示中是有瑕疵的。这一瑕疵令投资者承受了超过自己承诺的承受能力(即本金全部亏损)之外的亏损。

因此,从道理上说,客户承诺自己能承担的,客户应该自己承担,即本金全部亏损客户应该自行承担,中行完全不用赔偿。而对于穿仓(倒赔)的部分,中行应该采取一定措施进行补偿,即不再要求客户承担这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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