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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销售折让,和现金折扣的区别是什么?会计角度。

2022-06-09 21:15:35营销对象1

(1)销售折让是指企业的商品发运后,由于商品的品种、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或因其他原因应退而未退的商品,对购买方在价格上给予的额外折让。销售折让会使企业销售收入相应减少,所以应对销售收入进行调整。理论上,企业应当按月计算收入、结转成本、计算盈亏,发生的销售折让应冲减销售产品当月的销售收入,但在实际工作中却难以操作。实际做法是:一般不管属于本年销售的产品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产品,都应冲减给予购买者销售折让当月的销售收入。

(2)现金折扣是指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限内早日偿还货款而给予客户的折扣优惠。

现金折扣对于销售企业来说,称为销货折扣;

对于购货企业来说,称为购货折扣。

现金折扣一般表示为“2/10,1/20,n/30”等。2/10表示如果客户在10天内偿付货款,给予2%的折扣;

1/20表示如果客户在20天内偿付货款,给予1%的折扣;n/30表示如果客户在30天内付款,则无折扣。

商品打折在心理学中被称为什么效应

贝勃定律。说的是当人经历强烈的刺激后,再施予的刺激对他(她)来说也就变得微不足道。就心理感受来说,第一次大刺激能冲淡第二次的小刺激。比如,原本一元钱的报纸变成了十元一份,你定会感到无法接受;而原本10000元的电脑涨了100元,你一定不会有什么大的反应。这也是为什么许多商家在打折时都要写上原价的原因!从认知心理学的角度,这其实是利用了感觉的感受性和适应性的原理。

简述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的纳税规定及筹划要点

折扣销售即商业折扣,是指购货方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为促进销售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如购买10件,可按销售价格折扣10%;购买20件,价格折扣20%等
销售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而协议许诺给于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通常采用3/10, 1/20, N/30等形式表示。其中3/10表示的含义是,如果债务方在10天内付款,可以享受应收账款3%的现金折扣;如果在20天内付清货款,可以享受应收账款1%的现金折扣;如果在30天内付清货款,则应全额支付。
销售折让是指由于商品的质量、规格等不符合要求,销售单位同意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减让。在核算时,由于销售折让不具备费用的属性,因此,应当将其作为收入的抵减数处理。
分录如下:
【例】甲公司2007年7月18日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发票注明的售价为40000元,增值税为6800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5000元。货到后买方发现商品质量与合同要求不一致,要求给予价款5%的折让,甲公司同意折让。为此甲公司所做的会计分录为:
7月18日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4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5000
贷:库存商品 35000
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贷:应收账款 2340
实际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44460
贷:应收账款 44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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