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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农产品,再销售给市场上,需要什么证件?

2022-06-13 22:24:25营销对象1

农产品要实现变现甚至是溢价,流通是必要手段。在全民注重食品安全,保证产品质量,快速物流送达,合理规范经营,后续健康发展等前提和需求下。收购农产品并再次销售需要什么证件?我的答复和建议是:

一:不需要证件的情况和操作建议农产品可简单的分为初级农产品和深加工农产品。初级农产品的销售是不需要证件的。比如这个季节的桃子,西瓜,玉米,茄子,辣椒,土豆……这些产品无论是收购还是再次销售都不需要证件。不仅不需要证件,过路费用减免,农产品免税等一系列的利好。都为初级农产品的流通带来极大的方便。减少了流通成本。

但是,针对这一部分有一点小建议:假如是临时或者短期内操作,就可以不要任何证件。干完收工。如果是准备长期从事农副产品的流通,建议你办理一个营业执照。理由是:不只能实现个人对个人,个人对公司,不能实现公司对公司的业务,农产品免税不等于没有流水。这为你以后发展,特别是在工商,税务甚至是当地政府主导的产业发展上谋取更大的发展空间提供了可能。有证件和没有证件区别还是很大的。

二:需要证件的情况和建议1.收购不需要证件,但是销售要证件的情况。举例说明:收购鲜活香菇,辣椒不需要证件,但是你出售干香菇,干辣椒就需要证件。需要什么证件呢?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要办理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就需要健康证和营业执照。

2.无论是收购还是销售都需要证件情况

收购本身已经加工的农产品,简单的说不是从农户手里直接购买,而是加工单位里购买的这类产品。比如木耳,青花椒,辣酱,腐竹,粉丝,紫菜这类产品;还有一些特殊的花草,林木,中药材都是这样的情况。就不一一举例说明。

三:总结和体会由于农产品有特殊的周期性和较高的配送要求。同时,农产品的流通当今也呈现不同方式的交易形式。个人主张不过度和认证。但是必要的证件还是要有。一方面是按更高要求规范和促进,另一方面也是有据可查,为更大发展谋取路径。积累资质。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如有不妥,欢迎补充。

产品营销许可证,经营证

增值税免税项目中的农业产品与农业特产税的征税对象重复,问题何在?

  1、农业特产税已取消。
  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由此,国家不再针对农业单独征税。(农业税实际上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牧业税。)


  


  2、农业产品属于增值税应税产品,现在不能作为不征税收入,这也是与当前中国国情相适应的。为了鼓励和扶持三农,对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但对于进入二次流通领域的批发零售农产品或销售深加工后的农产品取得收入的,依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这其实也是从另一个角度充分体现了对三农的鼓励和扶持。

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

既要经营范围也要明确服务和销售的对象,如组织采购、供应本社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为本社成员引进XX种植新技术、新品种,并开展相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

怎样填写农民合作社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可以有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根据合作社情况可细化业务范围:种植水果、谷物、蔬菜、食用菌、花卉、坚果、薯类农作物、豆类农作物、油料农作物、采摘;销售新鲜水果、谷物、新鲜蔬菜、食用菌、花卉未经加工过的干果、坚果、薯类、豆类、油料农作物、原蜂蜜、鲜蛋;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提供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业务范围可以有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由其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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