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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之间争抢客户应该怎么办?

2022-08-27 01:57:28营销对象1

首先制定一套好销售制度,才能更好的管理客户归属,销售真的不容易,每天都很累,但是对于故意争抢客户的一定严惩,最好不要留下问题,负责后患无穷。

1、每个销售跟踪的客户每天上报,做记录,如有雷同,以谁先跟进为主,按时间点,

谁的区域谁负责。

2、分区域进行管理,谁的区域谁负责,拒绝一切跨界销售。

3、针对跨界的客户我们可以进行转接,互换等措施

4、当然也可以帮助成交,成交后进行分配(这必须要有好的分配机制)

只要做好客户管理制度就不会出现恶意竞争,销售最终的目的就是成交,只要是成交对公司都有利,对销售也很有利,所有的目的就是成交,但不要恶意竞争,互相杀价,损害公司利益。

关于销售同行之间抢客户这个问题 我觉得要正常看待 本身销售就是一个压力大 竞争激烈的行业 不存在什么道德败坏 只能说 弱肉强食 不存在该是谁的客户 只能说最终成为谁的客户

如果有做销售的新手或同行看到这个回答 不要畏惧 不要胆怯 不要觉得残忍 愿你们成为成功的一方

如果现在跨行业去从事销售方面的工作怎么样?

如果现在跨行去做销售工作怎么样?

 

这是一个综合性命题,首先我们要知道你目前从事的行业与销售工作是否具有相应的关联性,其实是你的年龄以及个人性格是否合适跨界转型。

 

 

销售工作这个概念也比较宽泛,所包含行业也是比较多的,但是我们可以肯定的是销售工作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工作。不管什么样的行业,销售人员就好比是冲锋的战士,经常是冲锋在第一线的。

 

同时销售也是一个容易成就个人、充分展示个人才能的工作,正是由于平时销售工作的不确定性,才给了销售工作人员更多的创造空间,在业务拓展,业绩提升上给足了足够的空间和舞台。

 

但是一个人是否适合跨界转型确实要因人而异,量体裁衣,千万不要被一些所谓的销售故事蒙蔽了双眼,盲目跨界很多时候都是不可取的。还望提问者谨慎行事。

跨界营销如何促进品牌推广

跨界营销促进品牌推广必需遵守以下七点要求。
1、资源匹配
所谓资源相匹配的指的是两个不同品牌的企业在进行跨界营销时,两个企业在品牌、实力、营销思路和能力、企业战略、消费群体、市场地位等等方面应该有的共性和对等性,只有具备这种共性和对等性跨界营销才能发挥协同效应。
2、品牌效应
品牌效应叠加就是说两个品牌在优劣势上进行相互补充,将各自已经确立的市场人气和品牌内蕴互相转移到对方品牌身上或者传播效应互相累加,从而丰富品牌的内涵和提升品牌整体影响力。
3、消费群体
每个品牌都有一定的消费群体,每个品牌都在准确的定位目标消费群体的特征,作为跨度营销的实施品牌或合作企业由于所处行业的不同、品牌的不同、产品的不同,要想是跨度营销得以实施,就要求双方企业或者品牌必须具备一致或者重复消费群体。
4、非竞争性
跨界营销的目的在于通过合作丰富各自产品或品牌的内涵,实现双方在品牌或在产品销售上提升,达到双赢的结果,即参与跨界营销的企业或品牌应是互惠互利、互相借势增长的共生关系而不是此消彼长的竞争关系,因此这就需要进行合作的企业在品牌上不具备竞争性,只有具备不竞争性这样不同企业才有合作的可能,否则跨度营销就成为行业联盟了。
5、互补原则
非产品功能互补原则指进行跨界相互合作的企业,在产品属性上两者要具备相对独立性,合作不是对对各自产品在功能进行相互的补充如相机和胶卷、复印机与耗材,而是产品能够本身相互独立存在,各取所需,是基于一种共性和共同的特质,如基于产品本身以外的互补如渠道、品牌内涵、产品人气或者消费群体。
6、品牌理念
品牌作为一种文化的载体,其代表特定的消费群体,体现着消费群体的文化等多诸多方面的特征,品牌理念的一致性就是指即参双方的品牌的在内涵上有着一致或者相似的诉求点或代表有相同的消费群体、特征,只有品牌理念保持一致性,才能在跨界营销的实施过程中产生由A品牌联想到B品牌的作用,实现两个品牌的相关联或者在两个品牌之间在特定的时候划上等号。
7、用户中心
企业的一切营销行为都从过去围绕企业和企业产品为中心向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转变,从过去关注自身向关注消费者转移,解决销售只是一种手段,而关注消费者需求,提供消费所需才是企业真正的目的,企业更多强调消费者的体验和感受,因此对于跨度营销来讲只有将所有的工作基于这一点上才会发挥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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