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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名称和含义?

2022-11-28 01:36:38营销对象1

一.什么是债券?

(一)债券的定义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面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1.债券属于有价证券。拥有债券就拥有了债券所代表的权利,转让债券也就将债券代表的权利一并转移。

2.债券是一种虚拟资本。债券的流动并不意味着它所代表的实际资本也同样流动,债券独立于实际资本之外。

3.债券是债权的表现。拥有债券的人是债权人,债权人不同于公司股东,是公司外部利益相关者。

(二)债券的票面要素

1.债券的票面价值:债券要注明面值,且都是整数,还要注明币种。

2.债券的到期期限:债券的特点是要按原来的规定,期满归还本金。

3.债券的票面利率:债券是按照规定的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利率主要是双方按法规和资金市场情况进 行协商确定下来,共同遵守。

4.债券的发行者名称。

此外,债券还有提前赎回规定、税收待遇、拖欠的可能性、流通性等方面的规定。

(三)债券的特征

1.偿还性:债券一般都规定有偿还期限,发行人必须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2.流动性:债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

3.安全性:与股票相比,债券通常规定有固定的利率。与企业绩效没有直接联系,收益比较稳定,风险较小。此外,在企业破产时,债券持有者享有优先于股票持有者对企业剩余资产的索取权。

4.收益性:债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投资债券可以给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带来利息收入;二是投资者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差额。

二.债券的分类

(一)按发行主体分类

1.政府债券: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是政府,这种债券是由一些与政府有直接关系的公司或金融机构发行,并由政府提供担保。

2.金融债券:金融债券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筹资主体为筹措资金而面向个人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是表明债务、债券的一种凭证。

3.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二)按是否规定在约定期限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分类

1.贴现债券:指在票面上不规定利率,发行时按某一折扣率,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发行价格与票面金额之差相当于预先支付的利息到期时按面额偿还本息的债券。

2.附息债券:附息债券的合约中明确规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持有人定期支付利息。

3.息票累计债券:与附息债券相似,这类债券也规定了票面利率,但是债券持有人必须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性获得本息,存续期间没有利息支付。

(三)按募集方式分类

1.公募债券:公募债券是指发行人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

2.私募债券:私募债券是指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的债券,发行对象一般是特定的机构投资者。

(四)按信用状况不同分类

1.利率债券:指直接以政府信用为基础或是以政府提供偿还支持为基础而发行额债券,在我国利率债券也包括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

2.信用债券:也称无担保债券,仅凭发行人的信用而发行,是不提供任何抵押品或担保人而发行的债券。

(五)按债券券面形态分类

1.实物债券:是一种标准格式实物券面的一种债券,一般印有债券面额、债券利率、债券期限、债券发行人全称。还本付息方式等各种债券票面要素。

2.凭证式债券:是债权人认购债券的一种收款凭证,而不是债券发行人制定的标准格式的债券。

3.记账式债券:是没有实物形态的票券,它利用证券账户通过电脑系统完成债券发行、交易及兑付的全过程。

(六)按利率是否固定分类

1.固定利率债券

2.浮动利率债券

3.可调利率债券

(七)按偿还期限不同分类

1.长期债券:偿还期限在10年以上的为长期债券。

2.短期债券:偿还期限在1年以下的为短期债券。

3.中期债券:期限在1年或1年以上、10年以下(包括10年)的为中期债券。

三.债券和股票的区别

四.债券和基金的区别

五.政府债券

(一)定义及性质

1.从形式上看,政府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它具有债券的一般性质。政府债券本身有面额,投资者投资于政府债券可以获取利息。

2.从功能上看,政府债券最初仅是政府弥补财政赤字的手段,但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政府债券已成为政府筹措资金、扩大公共开支的重要手段。

(二)特征

1.安全性高。在各类债券中,政府债券的信用等级是最高的,通常被称为“金边债券”。

2.流通性强。

3.收益稳定。

4.免税待遇。

区县市级政府不能直接举债,所以只能用城投公司或者政府融资平台去间接举债,叫地方隐性债务。

六.国债

(一)普通国债

1.记账式国债:记账式国债是从1994年开始发行的一个上市券种,它是由财政部面向全社会各类投资者、通过无纸化方式发行的、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债权并可以上市和流通转让的债券。记账式国债的发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分为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以及同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三种情况。

个人投资者可以购买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和跨市场发行的记账式国债,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主要面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机构投资者。

特点:可以记名、挂失;安全性好;可上市转让,流通性好;期限有长有短,但是更适合短期国债的发行;通过证券交易所电脑网络发行,可以降低证券的发行成本;上市后价格随行就市,具有一定的风险。

2.储蓄国债(凭证式):是指由财政部发行的、由固定票面利率、通过纸质媒介记录债权债务关系的国债。发行的储蓄国债采用承购包销方式。

一般不印制实务券面,而采用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的方式,通过部分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柜面,面向城乡居民个人和各类投资者发行,是一种储蓄性国债。

特点:购买方便、变现灵活、利率优惠、收益稳定、安全无风险。

3.储蓄国债(电子式):是指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储蓄类资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的人民币债券。储蓄国债(电子式)采用包销或代销方式,通过试点商业银行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特点:针对个人投资者,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采用实名制,不可流通转让;采用电子方式记录债权;收益安全稳定,由财政部负责还本付息,免缴利息税;股利持有到期;手续简化;付息方式较为多样。

储蓄国债(凭证式)和储蓄国债(电子式)异同:

相同:都在商业银行柜台发行,不能上市流通,但都是信用级别最高的债券,以国家信用作保证,而且免缴利息税。

区别:

1.申请购买手续不同。

2.债权记录方式不同。

3.付息方式不同。

4.到期兑付方式不同。

5.发行对象不同。

6.承办机构不同。

储蓄国债(电子式)和记账式国债异同:

相同:都是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债权。

区别:1.发行对象不同。

2.发行利率确定机制不同。

3.流通或变现方式不同。

4.到期前变现收益预知程度不同。

七.债券交易以及报价主要方式

(一)债券交易

1. 债券现券买卖的方式:净价交易、全价结算。

2. 回购交易:是质押贷款的一种方式,通常用在政府债券上。

3. 远期交易:从成交日至结算日的期限由交易双方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365天,交易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

4. 期货交易:债券期货交易在时间、空间上把债券的成交和交割两个环节完全分离开来,交易过程分为预约成交和定期交割两个步骤。

(二)债券的报价方式

1. 公开报价:是指参与者为表明自身交易意向面向市场做出的,不可直接确认成交的报价。

2. 对话报价:是指参与者为达成交易而直接向交易对手方做出的、对手方确认即可成交的报价。

3. 双边报价: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双边报价业务的交易成员在进行现券买卖报价时,在中国人民银行核定的债券买卖价差范围内连续报出该券种的买卖实价,并同时报出该券种的买卖数量、清算速度等交易要素。

4. 小额报价:在交易系统中,也为现券买卖提供了小额报价的便利,一次报价、规定交易数量范围和对手范围单向撮合的交易方式。

八.债券的开户、兑付和付息

(一)开户

1. 订立开户合同。开户合同应包括如下事项:委托人的真实姓名、住址、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等;委托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同时认可证券交易所营业细则和相关规定以及经纪商公会的规章作为开户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确立开户合同的有效期限,以及延长合同期限的条件和程序。

2. 开立账户。在投资者与证券公司订立开户合同后就可以开立账户,为自己从事债券交易做准备。在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开立的账户有现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二)兑付和付息

1.债券的兑付是偿还本金,债券付息是支付利息。

2.债券一般有5种兑付方式:到期兑付、提前兑付、债券替换、分期兑付和转换为普通股兑付。

3.债券利息的支付方式主要有3种:息票方式(又称“剪息票方式”)、折扣利息、本息合一方式。

九.债券评级的等级标准

银行间债券市场中长期债券信用等级

根据《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信用评级业务规范》的规定,银行间债券市场中长期债券信用等级符号及其含义如下:

1.AAA级: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2.AA级: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3.A级:偿还债务能力较强,较易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较低。

4.BBB级:偿还债务能力一般, 受不利经济环境影响较大,违约风险=般。

5.BB级:偿还债务能力较弱,受不利经济环境影响很大,违约风险较高。

6.B级: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大地依赖于良好的经济环境,违约风险很高。

7.CCC级: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度依赖于良好的经济环境,违约风险极高。

8.CC级:在破产或重组时可获得保护较小,基本不能保证偿还债务。

9.C级:不能偿还债务。

除AAA级,CCC级(含)以下等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

十.债券常用术语

1. 债券面值

债券面值,是指债券发行时所设定的票面金额,它代表着发行人借入并承诺于未来某一特定日期(如债券到期日),偿付给债券持有人的金额。

2. 净价交易

净价交易,是指债券现券买卖时,以不含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即债券持有期已计利息不计入报价和成交价格中。净价=全价-应计利息

3. 全价

目前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都实行净价交易。在净价交易下,现券买卖交易时,以不含应计利息的价格(净价)报价和成交,而在结算时,再采用全价价格,也就是买方除按净价支付成交价款外,还要另向卖方支付应计利息,净价和利息这两项在交割单中分别列示,以便于国债交易的税务处理。全价、净价和应计利息三者关系如下: 全价=净价+应计利息,亦即:结算价格=成交价格+应计利息

4. 债券期限

债券的期限即在债券发行时就确定的债券还本的年限,债券的发行人到期必须偿还本金,债券持有人到期收回本金的权利得到法律的保护。

5. 剩余期限

剩余期限是指债券距离最终还本付息还有多长时间,一般以年为计算单位,其计算公式如下: 剩余期限=(债券最终到期日-交易日)÷365。

6. 票面利率

债券的票面利率即债券券面上所载明的利率,在债券到期以前的整个时期都按此利率计算和支付债息。在银行存款利息率不变的前提下,债券的票面利率越高,则债券持有人所获得的债息就越多,所以债券价格也就越高。反之,则越低。

7. 应计天数

起息日或上一理论付息日至结算日的实际天数。

8. 应计利息

应计利息是指自上一利息支付日至买卖结算日产生的利息收入,具体而言,零息债券是指发行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附息债券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贴现债券没有票面利率,其应计利息额设为零。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以每百元债券所含利息额列示): 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已计息天数×100

9. 到期收益率

到期收益率(YTM)是使债券上得到的所有回报的现值与债券当前价格相等的收益率。它反映了投资者如果以既定的价格投资某个债券,那么按照复利的方式,得到未来各个时期的货币收入的收益率是多少。

10. 持有期收益率

持有期收益率是指从购入到卖出这段特有期限里所能得到的收益率。持有期收益率和到期收益率的差别在于将来值的不同。

11. 修正持久期

修正持久期是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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