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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行为的特殊处理规则,能举个例子最好啊

2022-04-13 17:39:41组织营销1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在实际工作中,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如装饰公司以包工包料方式为用户进行房屋装修,其中既有提供装饰公司劳务,又有墙纸(布)、地板等装饰材料的销售。按照新的流转税制的规定,销售墙纸等装饰材料属于销售货物行为,应征收增值税,对于发生装饰劳务属于提供应税劳务行为,应征营业税。如果能够分清楚的应当分别核算并按照相应税种征税。如果不能区分清楚或者比例较小的的按照主营业务税目征税。对于无法分开的情况举例如下:销售黄金首饰的这样销售,首饰价格不含税1000元,同时包含磨光翻新10次服务费200元,本来服务费应按照5%营业税征收,但这个时候按照1200元17%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工程安装承包合同中规定合同总价5000万元,安装的设备由承包方购买,承包方以180万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作价200万作计入施工工程,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这个时候按照建筑合同3%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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