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管理的模式分析
统一性分析
管理源于人们在分工协作条件下更加有效地实现组织既定目标之需要,从实践层面来考察,管理表现为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有机联系与相继开展。查阅管理学文献,对企业活动最早做出过较为系统论述的管理学家应首推亨利·法约尔(Henri Fayol),在其代表作《工业管理与一般管理》中,企业的全部活动被划分为六种,在此不妨将企业管理活动单独列为一类,将剩余五种活动合称为企业非管理活动。
在管理活动中不仅需要对组织既定目标的实现发挥间接性的整体推动作用的人,而且还需要对组织既定目标的实现发挥直接性的部分推动作用的人,前者的作用在于积极有效地影响后者的思想和行为来共同实现组织既定目标,在这个意义上可以把参与管理活动的人分为两类—管理主体和管理客体。所谓管理主体,是指对组织目标的实现发挥间接影响作用并承担管理活动最终责任的人,而管理客体指的是相对于管理主体而言,对组织目标的部分实现发挥直接推动作用且不承担管理活动最终责任的人。管理主体之所以能够影响管理客体,其原因在于二者之间存在着有效的作用机制。根据和谐理论的观点,优化设计(也叫设计优化的控制机制)与人的能动作用(也叫能动致变的演化机制)是管理活动中一对相对的概念,这两种管理机制相互对立(机理相反)而又相互补充(任何管理活动的作用机理都可以分解为优化设计与人的能动作用),并且优化设计与人的能动作用的这种分类在理论上具备完备性与独立性。因此,烽//火猎头专家认为能动致变的演化机制和设计优化的控制机制被认为是管理活动的两种作用机制,它们是促使管理主体和管理客体有效联系与互动的关键,也是管理主体通过有效地影响管理客体进而实现组织既定目标的实质所在。除此之外,因为任何管理活动的完成都会耗费各类资源,所以在任何管理活动开展之时或完成过程中都会存在期望的结果或目标以求得补偿消耗并取得盈余。
综上所述,管理活动的实施及完成需要管理主体、管理客体、作用机制和期望目标的紧密联系与协调互动,虽然对管理活动的完整描述还需要起止时间、针对问题、背景与结果等要素,但这些要素在通常情况下对管理活动的效果并不构成决定性的影响,或者说只是补充说明性质的要素,因此认为管理主体、管理客体、作用机制和期望目标是一个管理活动构成的基本要件。
以管理活动的构成角度观察组织的管理时,会发现有一些管理活动之间存在这样的联系:如果有n个管理活动,虽然它们的管理客体是各不相同的,但它们的管理主体却是完全一致的,那么在这里将具有如此特征的管理活动集合称为管理活动簇,即管理主体相同的管理活动的有序集合。
传统的职能管理无疑符合管理活动簇的范畴,因为企业或部门最高管理者行使了管理主体的职责,而其下的所有职能部门负责人或一个职能部门的各个科室或工段负责人则相对成了具体任务的实施者,即管理客体。在流程管理中,流程中各个节点上的工作由团队成员负责,流程负责人对整条流程的成效负责,因此流程管理在分工意义上依旧属于管理活动簇,只不过相对于职能管理而言,前者着眼于提高组织横向的满足客户的工作效率,后者着眼于保证最高管理者对组织的纵向控制和获取专业化的分工优势,二者在各自的管理活动构成上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这说明流程管理对于传统的管理模式既具有传承性,又具有创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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