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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增值税营业税中举一个混合销售(主从的关联关系)的例子

2022-09-19 20:10:48组织营销1

举例:
A公司生产销售锅炉产品并提供安装业务。请问,分开核算的销售收入和安装业务收入是否需要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因此,上述企业生产销售锅炉同时提供安装业务的混合销售行为,虽分开核算,但仍视同销售货物一并征收增值税。

营销与销售间的联系

销售与营销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其实这是很多人都存在的疑问。很多门外汉、经验派人士的都认为销售就是营销,营销就等于销售。其实这样的理解是有失偏颇的。

首先,营销的核心是消费者,一切活动的出发点都是围绕着消费者需求展开的。而销售则是把重点放在了商品上,以商品的实际销售为衡量业绩的重要标准。

这里简明扼要的说一下自己对其中区别与联系的看法。

1、营销做品牌,销售做业绩。

2、营销是战略,销售是战术。

3、营销是面上的工作,销售是点上的工作。

4、营销是理论,销售是实践。

5、营销着重整体利益,销售强调局部利益。

6、营销要长久的利益,销售要短期的利益。

大致可以归纳出以上几点。个人觉得大部分都比较好理解,只对第3条进行下解释。
营销的内容要统揽全局,从产品构思、组合,行业及品牌竞争力研究,市场地位,市场周期,市场布局,产品的包装组合,定价,渠道设计,促销等多方面,立体的考虑。

销售相对就简单的多,考虑下出货,回款等保障责任就可以很出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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