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机构的设置是什么样的?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运作,离不开健全的机构体系。机 构的设置应该以实用为原则,依据组织的功能和事务而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机构设置上主要包括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及其下设机构。整个组织机构体系包括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的理事会和监事会。其中理事会设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 (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监事会设监事长、副监事长和监察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应立足于本地农村经济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拓宽对会员和农民的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内容,应设立完善而高效的专业管理机构,即在理事会之下设技术部、 营销部、财务部、办公室等机构,其工作人员由理事长提名,理 事会统一研究后聘用,各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可由理事会会员兼任,人员不足可适当聘用一般会员或专业兼职管理人员。管理机构的设置一般采取行政单位或企事业单位管理的直线职能制组织机构。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组织机构是如何设置的?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由参加协会的全体会员单位
组成。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为理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在会员大会闭 会期间负责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 职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1名、专职副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
组成。
协会设监事会,由监事长1名、监事若干名组成。
中国银行业协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
若干名。秘书处共有16个部门,包括办公室、宣传信息部、自律部、维权部、 业务协调一部、业务协调二部、教育培训部、农村合作金融工作联络部、国际 关系部、计划财务部、热线服务部、研究部、系统服务部、中小银行服务部、
业务服务部、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此外,还设立了东方银行业 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创办了《中国银行业》杂志。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银行业协会设立17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法律工作委员
会、自律工作委员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 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 保理专业委员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
会、消费者保护教育委员会、养老金业务专业委员会、贸易金融业务专业委员 会、理财业务专业委员会、货币经纪专业委员会和城商行工作委员会。
汽车金融 专业委员会、村镇银行工作委员会、私人银行业务专业委员会正在筹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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