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组织营销 > 正文内容

“组织营销”名词解释

2021-11-24 08:11:33组织营销1

组织营销是发生在组织与组织之间的营销。

营销组织应注重建立定制化满足客户需求的能力和对客户组织和个人层面的关系管理、积累行业资源、应竞争而变的营销弹性、提高服务水平和营销队伍的专业素质、面向客户的团队合作,以客户为导向整合组织资源和能力,并注重组织营销核心竞争力致胜要素能力的培养,打造本企业区别于对手的组织营销核心竞争力

壮大农产品营销组织的措施有哪些?

  大力推广各类农业产销一体化形式,发展企业集团,实现规模效益农业产销一体化的基本特点是打破生产与经营分割的局面,实现生产与市场 的衔接,并较好地平衡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的利益差距,有利于对生产起到保护和 支持作用。因此,要大力发展各类产销一体化组织,如牧工商、贸工牧等一体化 组织。
  我国农业生产中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十分突出,广大农户进人市场的难 度很大,当前应着重推广各种营销实体加农户的产销结合形式。随着产销一体化 的发展,营销规模的扩大,应积极促进横向联系,以市场为导向,以大型加工企 业或流通企业为龙头,以专业户规模生产为基础,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联合相关行业企业、团体,组建企业集团,发挥规模效益。
  2。创造条件,推动农民农产品营销合作社发展各类公司、运销联合体加农户的形式虽然能较好地解决农户生产的农产品 的销路,并使农户得到生产上的帮助,减少农户利益的损失,但这些营销组织 并不是农户自身的组织,并不能从根本上代表农户利益。广大农户在公司+农 户形式带动下,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专业生产水平的提高以及自身积累的增 加,应积极组织起来,通过人股形式,组成农户自己的营销合作社。
  农户营销合 作社目前在我国的发展还很微弱,但它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下提高农户组织程度的 发展方向,符合农户的利益,发展前景很好。政府应该大力提倡并扶持,从简单 到健全,从小到大,首先在农业专业化生产初具规模的地方,创造条件由农户专 业户自愿联合,本着所有者+经营者+受惠者三者统一原则,人股建社;政府可以 牵头、协调,并利用税收、信贷、价格等优惠政策,保护、支持其发展。
  3。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构建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农产品流通枢纽,创造平等竞争环境,形成合理畅 通的营销渠道。当前,应由政府牵头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发挥食品公司设施齐 全、人员素质高、资金充足的优势,由农业管理部门或别的团体共同参与组建, 尽快形成一个以初级批发市场为基础、区域性批发市场为骨干、国家级批发市场 为中枢的新的社会主义农产品市场体系。
  批发市场作为商品交易场所,应坚持市 场管理者与交易者分离原则。4。发挥各农产品营销组织的优势,合理分工,促进联合我国农产品个体营销组织数量大、规模小,适应农产品流通中收购与零售环节 的要求,应充分发挥他们在这两个环节的优势;联合体组织、产销一体化组织、国 营商业实力强,设施较全,组织规范,适应农产品流通中批发、储运、加工等环节 的要求,应促使其成为这些环节的主导力量。
  不同营销组织之间应加强联合,促进 衔接;可采取股份制、联营和联合等多种形式,相互协作,提高效率。5。深化国营商业改革,发挥其在农产品营销中的主导作用国营商业具有雄厚的实力,经营网点遍布全国,具有稳定的购销渠道,具有 为农民生产提供系列化服务的能力。
  当前,国营食品部门、供销社等农产品营销 组织,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增强活力,开拓市场,在竞 争中求发展,在农产品流通中起主导作用。
  国营商业要合理定位,在经营方向上应着重倾向于3个方面:第一,经营批发业务;第二,向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多种经营方向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第三,致力于开拓国内外销售市场,利用 遍及全国的购销组织,加强纵向和横向的联系,构成畅通的全国乃至世界范围的 市场网络,承担起国内区域间大宗农产品营销业务和外贸业务。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we978.com/zzyx/5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