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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组织结构的形式(市场营销组织结构的形式是什么)

2023-04-29 10:03:14组织营销1

银行的组织结构包括组织形式和内部组织结构?

(1)按照层级可以分为总行-省级分行(或一级分行、辖行)-市级分行(或二级分行)-支行-营业网点(储蓄网点)。

其中总行多为职能部室,也就是职能管理部门,不算经营机构,如零售银行部、公司银行部、互联网金融部、金融市场部、投资银行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等。总行也有部分事业部,如信用卡事业部、直销银行事业部、地产金融事业部等,这些事业部是经营机构而非职能部门,自负盈亏,以利润考核为导向,部门职权较大,与一级分行相当。

分行和支行等,都是经营机构,以利润考核为导向。一级分行的部室设置基本与总行部室相对应,二级分行的职能部门数量较少,也就是基本的公司金融部、零售金融部、授信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及综合管理部等主要部门。支行层面更是以营销为主,职能部门更少。

(2)按照业务导向,可以分为前台、中台和后台等三个条线,前台多为营销部门,以利润为导向,如公司金融部、零售金融部、战略客户部等。中台部门多为审批部门,如授信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后台部门主要是职能部门,如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综合管理部(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计划财务部、信息科技部等。总行和分行基本都是这样设置。

(3)按照业务分类,可以分为公司金融条线(公司银行部)、零售金融条线(零售银行部)、金市条线(金融市场部、投资银行部、资产托管部等)、网金条线(网络金融部、互联网金融部等)、风险条线(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部、授信管理部等)

组织结构的形式有哪些?

1、直线制

直线制是一种最早也是最简单的组织形式。它的特点是企业各级行政单位从上到下实行垂直领导,下属部门只接受一个上级的指令,各级主管负责人对所属单位的一切问题负责。

2、职能制

职能制组织结构,是各级行政单位除主管负责人外,还相应地设立一些职能机构。

3、直线职能

直线职能制,也叫生产区域制,或直线参谋制。它是在直线制和职能制的基础上,取长补短,吸取这两种形式的优点而建立起来的。绝大多数企业都采用这种组织结构形式。

4、矩阵制

在组织结构上,把既有按职能划分的垂直领导系统,又有按产品(项目)划分的横向领导关系的结构,称为矩阵组织结构。

银行的组织结构包括外部组织形式和内部组织结构?

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可以从其外部组织形式和内部组织结构两方面来认识:

(1)外部组织形式,指商业银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存在形式,从全球商业银行看主要有三种类型,单一银行制,分行制,银行控股公司制。

(2)内部组织结构,指就单个银行而言,银行各部门内部以及各部门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组织管理系统。以股份制为例分为决策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下设的各委员会)、执行机构(包括行长或总经理以及其领导下的各委员会、各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和监督机构(指董事会下设的监事会)。总的来说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各种常设委员会、监事会、行长(或总经理)、总稽核、业务和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

最常见的市场营销组织形式?

(一)职能型组织,这是最常见的市场营销组织的形式,它强调的是市场营销各种职能的重要性。

(二)地区型组织,一个销售范围遍及全国的企业,通常都会按照地理区域来安排其营销机构。

(三)产品管理型组织,拥有多种产品或多个品牌的企业,往往按照产品或品牌建立管理组织。

(四)市场管理型组织,它是由一个总市场经理管辖若干细分市场经理,各细分市场经理负责自己所管市场发展的年度计划和长期计划。

(五)产品—市场管理型组织,这是一种既有产品经理,又有市场经理的二维矩阵组织。

企业的法律形式和组织结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的商事组织主要有三种组成形式:即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

1、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2、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公司,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企业的责任形式及组织结构?

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是指合伙企业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程度,在实际运行中,当其对外负有债务时,企业应以自己的财产予以偿付,如其债务额等于资产额,则需以全部资产偿付债务,如资不抵债时则还需追溯合伙人个人的连带责任。

(1)责任承担。《合伙企业法》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所谓重大过失,是指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分为两种:

①有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相结合。即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②无限连带责任。对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在责任划分的基础上作出的合理性规定,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正义和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当然,这种责任形式的前提是,合伙人在执业过程中不存在重大过错,即既没有故意,也不存在重大过失。

(2)责任追偿。《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组织形式分权结构的保证?

分权化组织包括联邦分权化结构与模拟分权化结构两种类似的组织结构形式。

联邦分权化组织是在公司之下有一群独立的经营单位,每一单位都自行负责本身的绩效、成果以及对公司的贡献;每一单位具有自身的管理层;联邦分权化组织的业务虽然是独立的,但公司的行政管理却是集权化的。

模拟分权化组织是指组织结构中的组成单位并不是真正的事业部门,而组织在管理上却将其视之为一个独立的事业部;这些“事业部”具有较大的自主权,相互之间存在有供销关系等联系。

分权化组织的优点

分权化组织的优点在于:

1、可以降低集权化程度,弱化直线制组织结构的不利影响;

2、提高下属部门管理者的责任心,促进权责的结合,提高组织的绩效;

3、减少高层管理者的管理决策工作,提高高层管理者的管理效率。

联邦分权化组织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核心管理层”,该核心管理层将只负责对重大事务的决策。联邦分权化形式如果运用得当,则可以减轻高层管理层的决策负担,使得高层管理者能够集中精力于方向、筹划与目标。模拟分权化组织虽然具有一定的优点,但并不满足所有的组织设计规范。一般而言,模拟分权化组织适用于化学工业与材料工业领域;此外,电子信息工业也可以采用模拟分权化形式,IBM就可以看作是该领域中一个典型的模拟分权化组织的案例。对模拟分权组织而言,雇员的高度自律是必要的。

扁平式组织结构与锥形式组织结构优缺点?

简单阐述扁平式组织结构与锥形式(瘦长型)组织结构的优缺点:扁平结构:指组织规模已定,管理幅度较大,管理层次较少的一种组织结构形态。优点:

1、层次少,信息传递速度快,信息失真可能性小。

2、有利于下属人员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

3、管理成本低。缺点:1、管理幅度增加,管理难度也加大。2、下属提升机会减少。锥形式(瘦长型)组织结构:优点:(与“扁平结构”缺点相反)1、管理幅度减少,管理难度减少。2、下属提升机会增加。缺点:(与“扁平结构”优点相反)1、管理层级多,信息的沟通与传递速度慢,信息失真度高。2、不利于下属人员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3、管理成本高。

个人创业组织结构的形式和特点?

个人创业组织主要特点是简单,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分别以相应财产对个体工商户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其法规依据是《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因此有很多限制。个体工商户主要适合以家庭成员为主进行经营,规模较小的商业项目,当然个体工商户也可以招聘员工,但不得开设分支机构。

不同的组织结构形式怎么选择?

1. 直线型组织结构 :组织中每一位管理者对其直接下属有直接职权;组织中每一个人只能向一位直接上级报告,即“一个人,一个头”;管理者在其管辖的范围内,有绝对的职权或完全的职权。

2. 职能型组织结构:采用按职能分工实行专业化的管理办法来代替直线型的全能管理者;各职能机构在自己业务范围内可以向下级下达命令和指示,直接指挥下属。

3. 直线职能型组织结构:结合了直线型组织和职能型组织特征。

4. 事业部组织结构:集中政策、分散经营;独立经营、单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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