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组织营销 > 正文内容

非政府组织典型案例 非政府组织典型案例范文

2023-06-16 05:01:53组织营销1

如何加强非政府组织管理?

加强我国非政府组织管理

(一)完善非政府组织的相关立法

我国的非政府组织是在政府的推动下产生的,政府既是非政府组织的参与者,又是非政府组织的管理者,非政府组织的建设方面具有双重身份。因此,采取有效的措施提升非政府组织的效率,积极制定相关制度和法律是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必要基础。当前,国家已经了解到法律、法规对于非政府组织的重要程度,实践表明,对于非政府组织管理的法律制定应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开展:

第一,建立、健全对非政府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为了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应建立一部具有针对性的《非政府组织法》,用以规定非政府组织相关的事宜,并且在此基础上,逐渐建立对其具有互补作用的法律、法规体系,该体系应包含与非政府组织活动相关的多层次内容,目的在于非政府组织在不同领域、不同功能作用方面所具有的地位层级、组织形式、职能定位、活动范畴以及经费来源等。

第二,使有关法律、法规实现规范化、完善化。当前,在我国,非政府组织对其本身具有的公益性服务作用和志愿服务精神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不同领域的非政府组织之间在利益方面存在冲突,导致在非政府组织的管理上问题重重。因此,建立、健全相关法律规范是促进非政府组织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

(二)加强非政府组织自身建设

非政府组织的健康发展除了需要有政府机构建立的优势环境、提供的监督以外,还需要有非政府机构的自身完善,通过建立、健全非政府组织内部的机制建立、加强非政府组织内部的权利调控以及建立非政府组织的评估机制等措施,完善非政府组织的自身建设。具体而言,加强非政府组织的自身建设可以遵循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加强非政府组织的评估机制的建设。内部监督是促进非政府组织良性发展的重要内在力量,通过内部监督机制的建立完善非政府组织的内部管理优化。

其次,加强非政府组织的自身能力建设。非政府组织应充分挖掘自身的特点及优势,并且采取相应的措施提升自身能力。

再次,完善人员组成比例。非政府组织内部的专业性人才稀缺,因此,为了加强非政府组织的业务能力,应充分完善人员的组成比例。

(三)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社会监督制度

非政府组织同政府组织一样,需要依靠社会的监督力量作为约束,这也是促进非政府组织良性发展的重要社会保障。特别是对于中间结合型的非政府组织,由于他们已经发展成为非政府组织的中坚力量,其在发展过程中很有可能徘徊在政府监管范围之外,同时,当其内部管理机制存在缺陷时,又极易徘徊在自身监管和社会监管的范围之外。在加强社会监督方面,可以从两方面采取措施:

首先,促进非政府组织加强自身的公开性以及透明度。可以通过建设网络平台加强非政府组织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方面,在网络平台上,要将组织日常运作的财务状况、税收状况以及相关管理状况进行公开,社会公众均可通过网络平台获取其所关注的财务报表以及成本费用收支情况。同时,非政府组织还要以简报的形式将所涉及的信息通过媒体发布,接受社会公众的共同监督。

其次,要建立一套监督评估机制。社会监督系统包含两方面:一方面是主体监督系统,例如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另一方面是技术监督系统,例如信息发布系统、信息收集系统等。建立一套绩效评估系统对于强化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群租房典型案例?

案例一:群租房渗水影响楼下,判赔修复费用

  夏某与赖某、周某系上下楼相邻业主。装修期间,赖某、周某将其居住的610号单元房改造成群租房,入户门处装有8个电表,客厅增设一面隔墙,将原有的两个卫生间改装为五个,并在原阳台部位增设三个淋浴室。此后,楼下510号单元房主卧天花板墙皮大面积脱落,该房业主夏某遂诉至晋安区人民法院。法院对夏某恢复原状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判决赖某、周某支付夏某修复费用。

  案例二:卧室上方改建卫生间,判决拆除

  胡某、钱某系上下层邻里关系,住在上层的钱某将房屋改成群租房,出租给四户人家,4间卫生间直接布置在下层胡某的卧室及起居室的顶上,冲厕流水产生巨大噪声,且部分墙体潮湿渗透。胡某诉至法院后,法院经审理认为,四个卫生间的使用对胡某正常生活造成了影响,并产生负面心理影响,故判决支持胡某关于拆除4间卫生间的请求。

  案例三:对地下室违建案立案侦查

  2020年3月7日,仓山区城管局接到金辉十六山房(淮安二期)小区业主举报,部分业主私挖地下室数百平方米,致承重柱裸露,存在安全隐患。经公安机关调查,该小区共有5户业主开挖地下室。

  福州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阶段性鉴定报告显示:开挖地下室上方6根原地下室底板梁承载力不足,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可能造成原主体结构发生倒塌,局部危害该楼公私财产及人员安全。2020年4月8日,公安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雷某春、林某宝予以立案侦查。市检察院指派仓山区检察院同步提前介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例四:违建群租房倒塌案将择期宣判

  2019年2月16日,仓山区盖山镇叶厦村民房倒塌,造成3人死亡、14人受伤,楼内财产及周边铁皮房被压埋。经过初步调查,该楼房系被告人郑某其、郑某明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加盖分割房间后用以出租。该案发生后,仓山区检察院及时介入,于2019年9月19日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犯罪嫌疑人郑某其、郑某明提起公诉。该案诉至法院后,两级法院迅速跟进。目前,17名被害人中,3名死者家属和8名伤者已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2020年3月31日,本案开庭审理,被告人郑某明当庭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宣判。

  

非法采矿典型案例?

2010年12月份,被告人彭某云、邹某林二人共同出资,注册成立宁蒗县林云采石场,并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办证之后彭某云、邹某林各自经营一个采矿点。

宁蒗县林云采石场的采矿许可证有限期为2010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3日。采矿许可证件有效期满后,二被告人在逾期未办理延期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于2016年开始继续非法开采砂石并销售获利,邹某林开采销售了219660元,彭某云开采销售1152455元,共计销售1372115元。公益诉讼起诉人宁蒗县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4月3日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典型案例的意义?

典型案例是法院公布的具有较强典型意义及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例。其意义有:

1、按照典型案例的评判为各级法院法官审理类似案件,提供参照标准。

2、对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3、对于社会公众的类似行为产生导向引导作用,对自己的类似行为作出预期,以规范自己的行为。

典型案例怎么写?

首先介绍典型案例。表述典型案例的基本情况,包括案例中涉及的人或事的背景、经过、结果、影响等,案例可以是正反两方面的,介绍要全面客观具体。

其次分析典型案例。典型案例称为典型说明其有代表性、引导性,分析要深挖不同之处,有观点数据还要有逻辑推理,由此得出正确结论。

最后借鉴典型案例。告诉大家从典型案例中汲取的经验教训,以指导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切实发挥好典型案例的作用

非政府组织与非营利组织的区别是什么?

“非政府组织”,在现实当中还演绎出接近50种不同称谓,如第三部门、非营利组织、公民社会组织、独立部门、慈善部门、志愿者部门、免税部门、草根组织等等。我国根据特定目的形成的习惯代称是“民间组织”。虽然表称不一却实质类似或者相同。即,都是指那些独立于政府系统和市场系统之外的一类组织,这类组织的基本特点:

第一是它们不代表政府或国家的立场,而是来自民间的诉求,即非政府性;

第二是它们把提供公益和公共服务当作主要目标,而不以获取利润当作追求,即非营利性;

第三是它们拥有自己的组织机制和管理机制和独立的经济来源,无论在政治上、管理上,还是在财政上,都在相当程度上独立于政府,即独立性;

第四是它们的成员参加组织完全出自自愿而不是迫于无奈,即自愿性;此外,它们还有非政党性和非宗教性的特征,即它不以取得政权为主要目标,也不从事传教活动,因而政党组织和宗教组织,不属于非政府组织的范围.

指导案例与典型案例有多么不同?

指导性案例:碰到同类案件可以做为参考,就是单位或个人编选的对于理论研究或者司法实践具有指导价值的案例,也可以称之为民间版的指导性案例。

典型案例:指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是严重的、重点案例,是指法律界具有较强典型意义及较大社会影响的法律纠纷案例。

职权法定的典型案例?

田某、姜某某诉密山市征收办补偿安置协议案

基本案情

2012年6月28日,密山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对田某、姜某某的商业用途房屋进行征收。2013年6月3日,田某、姜某某与密山市征收办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双方约定,对田某、姜某某按照产权调换方式进行安置补偿,密山市征收办负责为其建造回迁商服房屋,并支付房屋差价款。协议履行中,田某、姜某某发现密山市征收办未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的房屋结构建造拟回迁安置楼房,已建成的楼房不能作为非住宅使用,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密山市征收办赔偿被征收房屋损失及房屋差价款。

裁判结果

虎林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田某、姜某某与密山市征收办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及双方关于框架结构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协议合法有效。密山市征收办未按照约定的框架结构为二人建造商服房屋的行为构成违约。因回迁房屋已竣工,房屋结构已无法更改,密山市征收办在事实上已不能履行双方约定的义务。故判决密山市征收办赔偿田某、姜某某被征收房屋损失,并支付房屋差价款。密山市征收办不服,提出上诉。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密山市征收办仍不服,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依法驳回其再审申请。

典型意义

本案是关于行政机关未按约定履行行政协议引发纠纷的典型案例。行政协议类案件属于行政诉讼中的新类型案件。行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

行政协议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达成,作为行政协议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应遵循公平、平等、自由、诚实信用、依约履责的原则,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应信守承诺,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协议,不能随意单方解除协议、拒绝履行协议或者拖延履行协议,确因法定事由改变政府承诺和协议约定的,要依法做好解释说明和协议解除变更的善后处理工作,以充分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协议合法有效的前提下,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协议,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本案中,行政机关在签订协议后,未按照约定履行协议,最终导致履行不能。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对于加强信赖利益保护,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助推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网络诽谤的典型案例?

从山东“曹县帖案”到河南灵宝“王帅帖案”,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网络发帖诽谤案”到陕西省首例网络诽谤案,网络诽谤案在全国各地一再发生。

汉代从众的典型案例?

画虎不成反类犬的故事。

东汉初年,伏波将军马援对子侄后辈教育十分严格,希望他们成为有用的人才。他不喜欢侄子马严和马敦在别人后面说长道短,他写信《诫兄子严敦书》告诫他们,让他们学龙伯高,而不要学习杜季良,学杜季良如果学不成就像画不成老虎反而画得像一头狗一样。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we978.com/zzyx/987858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