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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织结构设计案例 公司组织结构设计案例范文

2023-07-01 15:39:50组织营销1

组织结构设计原则?

1、目标原则:

组织是实现组织目标的有机载体,组织的结构、体系、过程、文化等均是为完成组织目标服务的;达成目标是组织设计的最终目的。通过企业组织结构的完善,使每个人在实现企业目标的过程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

2、适应创新原则:

组织结构设计应综合考虑公司的内外部环境,组织的理念与文化价值观,组织的当前以及未来的发展战略,组织使用的技术等以适应组织的现实状况;并且,随着组织的成长与发展,组织结构应有一定的拓展空间。

3、效率原则:

组织的目标是追求利润,同时将成本降低到最低点,效率原则是衡量任何组织结构的基础。组织结构,如果能使人们(指有效能的人)以最小的失误或代价(它超出了人们通常以货币或小时等计量的指标来衡量费用的涵义)来实现目标,就是有效的 。

4、对象专业化原则:

对象专业化是建立业务单元的基础,业务单元是公司事业发展的基石,产业实体划分充分考虑公司的现状与资源以及市场、客户、产品特点等;明确权限与责任。

5、职能专业化原则:

组织整体目标实现需要完成多种职能工作,应充分考虑劳动分工与协作,包括:战略规划、人力资源、控制、审计、资源配置等;对于以事业发展、提高效率、监督控制为首要任务的业务活动,应以此原则为主,进行部门划分。

6、管理层级原则:管理层级与幅度的设置受到组织规模的制约;在组织规模一定的情况下,管理幅度越大管理层级越少;组织管理层级的设计应在管理有效的控制幅度之下,尽量减少管理层级,以利精简编制,促进信息流通。

7、有效控制原则:对组织的有效控制在组织设计时:应注意命令统一、权责对等;制定规范可行的政策、制度;职能部门加强计划、预算、核查等工作,业务部门加强事前的协调、事中的过程控制、事后的经验总结。

8、边界缓冲与跨越原则:

公司发展不能脱离外部市场,公司总是在与外部市场(资本、产品、人才、客户、技术、原材料等市场)互动中,不断的适应、调整、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因此,组织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配置相应的人员对外部信息进行采集与整理,以利于公司决策之用,提高组织对环境变化的应对能力。

9、系统运作原则:

组织运作整体效率是一个系统性过程,组织设计应简化流程,有利信息畅通、决策迅速、部门协调;充分考虑交叉业务活动的统一协调;过程管理的整体性。

10、分工协调原则:

公司的整体行为并不是孤立的,各职能部门既明确分工,又协调一致。

组织结构设计的原则?

组织设计的原则:

一、有效管理幅度原则

有效管理幅度是指一个管理者能够直接有效管理下属的人数。影响管理幅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管理幅度会因组织或个人的差异而不同。由于管理幅度的大小影响和决定着组织的管理层次,以及主管人员的数量等一些重要的组织问题。所以,每一个管理者应根据不同情况并结合工作的性质以及被管理者的素质等特征来确定适合本组织的管理幅度,从而既能保证统一指挥,又有利于组织内信息的沟通。

二、统一指挥原则

统一指挥原则就是指组织中每一个下级只能接受一个上级的指挥,并向这个上级负责。后来,人们又将这个原则发展为组织中每一个人只能接受同一个命令。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领导人同时指挥,则必须在下达命令之前,进行相互沟通,达成意见后再下达命令,以免下级无所适从。统一指挥原则排除了组织中更高级别的主管或其他部门的主管越级指挥或越权发布命令的现象,有利于组织的政令统一、高效率的贯彻执行各项决策。但是,在实践中这一原则有时过于刻板,使组织缺乏必要的灵活性,同层次的不同部门之间的横向沟通困难,因此,在组织结构设计和沟通方式设计时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弥补。

三、责权一致原则

责权一致原则是指在赋予每一个职务责任的同时,必须赋予这个职务自主完成任务所需的权力,权力的大小需要和责任相适应。有责无权,无法保证完成所赋予的责任和任务,有权无责将会导致权力滥用,组织赋予每一个职务的权力不能太小,也不能太大,一定要与所赋予的职责相适应,这是组织设计时必须注意的问题。

四、分工与协作原则

分工是指按照不同专业和性质将组织的任务和目标分成不同层次的部门或个人的单项任务或目标,并规定出完成各自任务或目标的手段和方式。分工是提高组织工作效率的基本手段,可以使每一个部门或个人专心从事某一方面的工作,增加熟练程度和技巧,配备专业化的仪器设备。协作是指规定各个部门之间或部门内部的协调关系和配合方法。组织是一个系统,作为其子系统的各个部门不可能相互脱离而独立运行,必须相互协调才能高效率地完成各自的任务,最终实现组织的总目标,所以分工与协作是相辅相成的。

所谓分工与协作原则就是指在组织设计时,按照不同专业和性质进行合理的分工,并规定各个部门之间或部门内部的协调关系和配合方法。这是提高组织运行效率的有效手段。

五、机构精简原则

所谓机构精简原则是指在能够保证组织业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管理层次、简化部门机构,并配置少而精的主管人员。坚持这个原则的优点是非常明显的,第一个优点是组织精干,反映敏捷,协调工作量小,工作效率高;第二个优点是节省人员的费用和组织的管理费用。

六、弹性结构原则

弹性结构原则就是指组织的部门结构、人员的职位和职责是可以随着实际需要而变动的,以便使组织能快速适应环境的变化。

为了使职位保持弹性,应按任务和目标需要设立岗位,而不是按人设岗。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根据不同时期的组织目标和任务的特性进行调整。各级管理人员要定期更换,努力做到一专多能、一人多岗。还可以通过实行多种用工制度使人员富有弹性。

七、集权与分权相平衡原则

集权与分权相平衡原则就是根据组织的实际需要来决定集权和分权的程度。集权是指组织的大部分决策权都集中在上层。分权是指将组织的决定权根据各个层次职务上的需要进行分配。集权和分权的程度完全是根据组织在不同时期、不同环境下为了完成组织目标的需要而决定的,例如,当组织的外部环境比较稳定时宜采用集权,当外部环境变化激烈时宜采用适当程度的分权;当组织规模较小时宜采用集权,当组织规模较大时宜采用适当程度的分权; 集权和分权的程度没有固定的尺度,关键是组织的决策者要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根据需要把握好这个程度。

组织结构设计的本质

组织结构设计就是对组织的组成要素和它们之间连接方式的设计,它是根据组织目标和组织活动的特点,划分管理层次、确定组织系统、选择合理的组织结构形式的过程。

组织结构设计的步骤?

1.分析组织结构的影响因素,选择最佳的组织结构模式。

(1)企业环境。企业面临的环境特点,对组织结构中职权的划分和组织结构的稳定有较大的影响。如果企业面临的环境复杂多变,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就要求在划分权力时给中下层管理人员较多的经营决策权和随机处理权,以增强企业对环境变动的适应能力。如果企业面临的环境是稳定的、可把握的,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不太显著,则可以把管理权较多地集中在企业领导手里,设计比较稳定的组织结构,实行程序化、规模化管理。

(2)企业规模。一般而言,企业规模小,管理工作量小,为管理服务的组织结构也相应简单;企业规模大,管理工作量大,需要设置的管理机构多,各机构间的关系也相对复杂。可以说,组织结构的规模和复杂性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而相应增长的。

(3)企业战略目标。企业战略目标与组织结构之间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有什么样的企业战略目标就有什么样的组织结构,同时企业的组织结构又在很大程度上,对企业的战略目标和政策产生很大的影响。企业在进行组织结构设计和调整时,只有对本企业的战略目标及其特点,进行深入的了解和分析,才能正确选择企业组织结构的类型和特征。

(4)信息沟通。信息沟通贯穿于管理活动的全过程,组织结构功能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能否获得信息、能否获得足够的信息以及能否及时地利用信息。总之,组织结构设计必须认真研究上述四个方面的影响因素,并与之保持相互衔接和相互协调,究竟主要应考虑哪个因素,应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而定。一个较大的企业,其整体性的结构模式和局部性的结构模式可以是不同的。

例如,在整体上是事业部制的结构,在某个事业部内则可以采用职能制的结构。因此,不应该把不同的结构模式截然对立起来。

2.根据所选的组织结构模式,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的、相对独立的部门。

3.为各个部门选择合适的部门结构,进行组织机构设置。

4.将各个部门组合起来,形成特定的组织结构。

5.根据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组织结构。

组织借贷纠纷案例?

民间借贷包括法人、自然人,还有一部分叫特别法人,也就是政府或者非盈利组织,村集体组织作为我国最基层的群众自治组织,也存在着民间借贷的情况,如果村集体为了自身建设发展,向民间借贷,如果出现无法清偿或者其他纠纷情况,该如何划分责任呢?今日根据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关于朱某实、朱某章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进行浅要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和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朱某章与朱某实系临沭县玉山镇朱黄峪村居民,朱某章任村会计,朱某实任村支部书记。2015年3月15日至2018年4月期间,朱某实多次向朱某章借款,双方经过结算。朱某实于2018年4月份向朱某章出具借条两张。第一张借条载明:今有朱某实借朱某章现金24900元;期限自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第二张借条载明今有朱某实借朱某章现金14800元;期限自2015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并备注借村用,10000元加利息4800元。朱某章陈述上述借款均系现金交付,并自认朱某实出具借条后已偿还借款13000元。剩余借款26700元经朱某章催要,朱某实未予清偿。

一审法院认为,朱某实向朱某章借款的事实,与其本人签名的借条、还款事实相互佐证,且借款已实际交付,借款合同已经生效,一审法院予以确认,朱某实未按照借条约定时间偿还借款,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清偿剩余借款26700元。借条未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朱某章起诉之日即为其要求朱某实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朱某章主张利息损失,可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被告朱某实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抗辩的权利,不影响一审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朱某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朱某章借款26700元及利息(以26700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2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案件受理费468元减半收取234元,由被告朱某实负担。

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

二审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查明的事实相一致。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上诉人朱某实主张涉案借款还偿还过6000元,偿还给被上诉人朱某章妹婿袁迪,被上诉人朱某章不予认可,且袁迪当庭亦说明该6000元是上诉人朱某实偿还的其与袁迪之间的其他债务纠纷,故对此本院不予支持。上诉人朱某实主张涉案借款为村委借款,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故本院对该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朱某实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判决的主要法律依据和实务探析

1.民法典把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这也是本案的一个关键点。

2.上诉人想辩称为村集体组织借款而非本人,但是从借贷关系来讲是双方签字,只是备注了村用,但是没有举证证明。缺少有力证据,如果主张集体组织借款,那么应该提供村集体组织使用该笔资金的证据,却没有提供,所以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3.按照法律规定,村集体组织作为特别法人,可以进行民事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村主任作为村集体的代表人,可以代表村集体组织借款,但是借款需要用于村集体组织,否则不能认定为村集体借款。

4.再一个,因为没有约定利息,法院认定为不支付利息,但是从起诉之日算起,按照当时银行利率进行结算,直至还清贷款,这是自然人之间借款。

5.法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6.利息是暂时放弃货币的使用权而获得的报酬,是放贷人对自己作出的在某个特定的时间之前不收回贷出货币的承诺的补偿,利率是作为利息与本金的比例,视为货币作为一种商品的价格。利息真正的来源为经济体的实际增长。

7.对于自然人之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虽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借贷双方,包括自然人、非金融机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相互之间的资金融通行为,如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借期内利息的,不应予以支持。因为,与自然人比较,非金融机构法人、其他组织从事民商事行为的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对于市场预期判断能力普遍较高,企业是自身利益的最佳判定者,如为取得利息,应在借贷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未约定,视为出借人没有追求利息的本意或双方没有达成支付利息的合意。

8.借贷双方中仅有一方为自然人或双方均为非金融机构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如利息约定不明,就其实质而言,应为合同漏洞补充,按照如下顺序和标准处理:

9.按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可以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另外注意适用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确定利息标准的三个条件限制:①客观条件而言,应为交易行为当地或者行业通常采用的做法;②主观条件而言,为交易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以加强对不了解当地习惯或缺乏业内经验的相对人的保护;③从交易习惯的时间节点来看,应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习惯做法。

10.如按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仍然不能确定的,则按照《合同法》第62条之规定进行判断。即法院在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其他组织就利息约定不明时,可以民间借贷合同订立时合同履行地的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11.对于“未约定利息”情形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借贷双方对于利息是否存在的事实有争议;双方都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虽然有“约定”二字,但如果对于利息是不有约定难以形成优势证据,其实质仍是一种无利息约定的状态。

12.双方在借期内未约定利息,即使也没有约定逾期利息的,出借人仍然可以主张借款人支付逾期还款利息,自借款逾期之日起至偿清之日止,由借款人归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格力组织文化案例分析?

格力电器是国内最好的品牌之一,因为它有很好的企业文化,良好的组织领导和技术高超的员工队伍创造出了格力电器的优质品牌。

雀巢组织文化案例分析?

一个民族文化就是主线,它会延伸出很多东西,比如饮食就是一个方面,读懂了一个民族的文化,就会明白他们喜欢的饮食。雀巢作为一个和食品有关的企业它肯定要对文化作分析,就好比它永远在中国,也不能把咖啡卖过茶叶,这个就是文化,永远改变不了。

企业组织结构设计的原则?

1、任务目标原则:是指企业组织结构的设计必须以企业的战略任务和经营目标为依据和出发点,并以实现企业战略任务和经营目标为最终目的。这一原则是企业组织结构设计总的指导原则,指明了企业组织结构设置的出发点和归宿。

2、专业分工与协作原则:分工要适当,加强协调和配合。

3、指导统一原则:机构设置应当保证行政命令和生产经营指挥的集中统一,这是企业组织结构设计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化大生产提出的客观要求。

4、有效管理幅度原则:管理幅度是指一名主管人员直接指挥的下级人员的人数。有效管理幅度是指主管人员直接指挥下级人员的恰当数量。

5、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是使企业中每个职位或岗位上的职责、职权、经济利益统一起来,形成责权利相一致的关系。

6、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是指企业决策的集中化与分散化。集中化是指企业高层保留较多较大的决策权,中层和基层只有较少和较小的决策权,分散化则相反,即企业高层只保留较少的重大决策权,而把较多和较大的决策权授予中层和基层。

7、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结合的原则:稳定性是指组织抵抗干扰,保持其正常运行规律的勈 适应性是指组织调整运行方式,以保持对内外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

8、精简机构的原则:是指部门、人员、管理层次能减则减,办事程度和规章制度力求简单明了。

组织行为学案例分析?

1、荷米公司把员工看作是企业的主人,主人把企业的兴衰看作是自己的事情,帮助管理者完善管理,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存在削弱管理者的权威的因素。

2、荷米公司的管理方式在中国企业能否行得通,要看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指向。人本管理是大势所趋,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方向。

3、荷米公司管理的基本人性假设是人除了生物属性和经济属性外,还有社会属性和自我发展属性。

组织结构设计的核心原则是?

组织结构的设计是指一个正式组织为了实现其长期或者阶段性目标,设计或变革组织的结构体系的工作。 设计组织结构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有效性原则;(2)分工与协作原则;(3)权责利对等原则;(4)分级管理原则;(5)协调原则;(6)弹性结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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